听说别人在追求自己的女友,就持烧火棍将“情敌”的眼睛打瞎。近日,林某被建瓯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12日晚,林某得知吴某在追求自己的女友王某,便从建瓯市川石乡赶往东峰镇找吴某理论。当晚11时许,林某看见女友和吴某在一起,态度暧昧,遂上前责问吴某,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后被旁人劝开。
事后林某越想越气,遂到处寻找吴某准备报复。在卫民巷一药店门口,林某看见吴某还在和王某讲话,顿时大怒,从路边捡起一根烧火棍,朝吴某的头部及面部等处猛击,造成吴某左眼受伤致视神经萎缩,经治疗后仍然无法复明,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事后,林某逃往外地打工。2007年8月20日,林某在家人的规劝下向川石派出所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