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德州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获悉,自去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媒体上了解到,当前市场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以下简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比较流行,消费者将其戴入眼内以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因缺乏监管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企业对此类问题也有反映。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关注,并组织开展了深入调查。
调查中发现,该类产品使用确实比较普遍,且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医疗器械的定义,这种只用以装饰、不具有矫正视力的产品,因其不具有对疾病、损伤或者残疾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和补偿的作用,不属于医疗器械,因而也未纳入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
如果缺乏管理,有可能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使用者受到伤害。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美瞳”等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