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给孩子配近视眼镜,没想到散光度数配低了25度。”近日,岳阳网友熊女士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投诉,她带女儿在岳阳市一医院配近视眼镜,孩子在佩戴近一个月后,才发现医院所配眼镜散光度数低了25度,影响了孩子的视力恢复训练。
据熊女士介绍,她女儿5岁半,在幼儿园体检时发现视力差。为此,她带孩子到岳阳爱尔眼科医院对视力进行复查,检测结果为“左眼近视250度+175度散光”,并确诊视力存在散光问题。“医生对此反复强调,7岁之前治疗效果最好,5至6岁是治疗的敏感期,要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坚持治疗。
在和家人商量后,熊女士又带着女儿前往长沙湘雅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和确诊,最终确定了治疗方案——立即配戴“225度近视+150度散光”的眼镜,把近视度数和散光度数配足;按遮健眼6天放1天的方法,在家做网络训练,每次30分钟;在家穿珠子、描画、插板等辅助训练。
3月26日,熊女士带着女儿前往岳阳市一医院配镜。在将长沙湘雅医院提供的验光处方交给工作人员后,她还多次提醒验光师,“眼镜是用于儿童矫正视力,度数一定要配准确”。验光师对此答复称“肯定准确”,验光配镜完成后交付至熊女士女儿配戴。
但在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里,熊女士发现女儿在佩戴眼镜,接受视力矫正训练时,一直强调“眼镜带着不舒服”,由此抵触视力矫正训练内容,视力矫正的效果也因此非常不理想。后因眼镜架螺丝松动,熊女士将眼镜送往医院修理时,无意中发现眼镜的散光度数只有125度,比验光处方要求的散光度数少了25度。
熊女士对此十分气愤,认为医院验光师工作不负责,给孩子的视力矫正带来了不良影响,但岳阳市一医院拒绝对此进行赔偿,只同意重新免费配镜。熊女士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
此事经红网记者转交,岳阳市一医院配镜中心相关负责人承诺将积极处理此事。后经双方协商,医院同意向熊女士支付1000元作为赔偿。今日下午,熊女士也跟帖表示,她已从医院处领到赔偿款,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