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联合召开2012年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会议。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会议提出,卫生和残联系统要加强协作,统筹规划,引导各类康复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探索形成功能互补、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去年8月,卫生部启动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国共有14个省46个城市(城区)参加试点。目前,各试点城市已全部启动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北京、黑龙江、山东、江苏、河南、湖南等省(市)在康复医疗资源区域规划、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建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管理、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积极成效。同时,试点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评估显示,目前,稳定期和恢复期患者的及时转诊和连续治疗仍然存在障碍。部分试点地区的医院已探索实现院内病人在临床科室和康复医学科之间的流动,但由于医保支付制度的限制,康复病人在院间转诊仍然存在困难,畅通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尚未建立。
会上,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表示,各试点地区应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充分发挥先试先行和示范引导的作用,力争探索出可以在全国推广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模式。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尤红表示,各地残联要主动将康复机构纳入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当中,通过与各级医疗机构的密切协作,形成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互补。据悉,近期,中国残联康复部将和卫生部医政司联合发文,对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发展、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