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家 园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资讯信息 → 国内 → 正文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广东卫生厅:近视超1400度禁做激光矫正手术

http://www.cnophol.com 2012-8-9 9:19:53 中华眼科在线

  严重干眼症、近视超过1400度不能做激光矫正手术!今年2月,台湾眼科权威宣布“封刀”引发激光矫正手术安全性大讨论,当时广东省尚无准入制度。近日,省卫生厅出台了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管理规范(试行),明确了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明确规定近视超1400度禁做激光手术,但记者调查发现,依然有个别医院表示“2000度也能做”。据悉,“封刀事件”后,市眼科医院的激光矫正手术量下降了3成。

  11种症状绝不能做手术

  “封刀事件”发生后,市眼科医院眼表与角膜病专科主任姚晓明博士曾向记者透露,据术后出现角膜病变的患者反映,他们大多是轻信了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疗机构的宣传,没有接受严格的检查就接受了手术。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也放宽了适应症的范围。

  管理规范明确要求,眼部活动性炎症、眼周化脓性病灶、严重的眼附属器病变、已确诊的圆锥角膜、严重干眼症、未受控制的青光眼、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全身感染性疾病等11种情况列为绝对禁忌症,有上述任何一种症状,都不能进行手术。

  此外,管理规范还列出了20种相对禁忌症。包括年龄不满18周岁、近视超过1400度、远视超过600度、散光超过600度、对侧眼为盲或低视力、影响矫正视力的白内障、干眼症、轻度睑裂闭合不全、青光眼、糖尿病、妊娠、哺乳期、癫痫、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患。

  管理规范提出,存在上述相对禁忌症,可能对手术操作、术后恢复或手术疗效产生不良影响,但医生经与患者充分沟通和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可酌情手术。深圳市眼科医院视光学中心主任严宗辉说,目前市眼科医院执行的规范为一般为近视不超过1200度,如果超过1300度,患者角膜厚度够,眼底及身体状况良好,也可以考虑手术。但如果患者角膜薄,且怀疑有病变,即使是近视600度,也不可以接受手术。

  个别医院竟称2000度也能做

  对照省卫生厅新出台的管理规范,记者近日走访我市3家开展激光矫正手术的民营医疗机构,了解他们的执行情况。对于未成年人被列入相对禁忌症,3家医院均表示通常要满18岁才安排做手术,但如果年龄相差不大(一般不超过3个月),且角膜状况良好,手术条件成熟,会相应放宽。

  针对近视1400度以上能否接受手术的问题,其中两家医疗机构表示这种情况不适合做激光手术,可以通过ICL(人工植入晶体屈光矫正)等方法治疗。但另一家医疗机构的眼科医护人员向记者表示,“不超过2000度都没有问题”。3家医疗机构对远视与散光的相对禁忌度数严格执行,表示超过600度不能进行手术。

  ICL技术能治疗更高近视度数,但是否应该作为矫正手术首选呢?“这是不可取的”,严宗辉提出,在近视患者担心激光矫正手术的安全性的时候,由于ICL的收费比激光矫正手术更高,个别医疗机构将ICL作为了矫正手术的首选,并不可取,提醒患者一定要仔细了解ICL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小贴士

  术前需停戴隐形眼镜1周

  管理规范要求,戴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的患者,需停戴接触镜至角膜无水肿、屈光状态和角膜地形图稳定后方可接受术前检查和手术。建议软性球镜停戴1周以上,软性散光镜及硬镜3周以上,角膜塑形镜3个月以上。

(来源:和讯网) (责编:cnophol)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下一条信息: 没有了
  • 更多关于(激光矫正手术,近视)的信息
      热门图文

    小心季节性眼科疾病赖

    双眼皮手术术后恢复

    美瞳隐形眼镜对眼睛的

    埋线双眼皮手术及其优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ad推广
      图话健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华夏近视网39健康网眼病中国眼镜网新浪福建健康21世纪药店网千龙求医查疾病眼科时讯中华网健康频道国家健康网医脉通眼科
    中国风湿网眼科英才网蓝莓眼科网中国眼科网39五官科中华碑林医学网整形美容英智眼科中国眼网久久眼科网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五景药业主办 北京金鼎盛世医学传媒机构负责运营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63330565 服务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