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北京市卫生局相关部门获悉,《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已开始征集各方意见,目前正在对第四稿进行修改。针对近期发生的救护车遇堵事件,《条例》有望作出相应规定,保证急救车的道路优先权。
有市民就此提出建议:在道路交通法的处罚基础上,对于不避让特种车辆的加重处罚;在考驾照时应该增加一项考核,让新司机学会如何避让急救车。有市民还提到,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交警的协调护送也不会是常态,急救不应只是医生的事,全民培训才是第一位的,让更多人学会自救或互救。
在患方要舍近求远去三甲医院的情况下,是该急救医生“做主”还是患者本人“做主”?对此有市民建议《条例》应作出明确规定。市民争论的焦点是,在患者神志不清时,去哪家医院是该听医生的,还是听家属的?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急救车就近、就急、就医疗技术能力,应该排在就家属意愿之前,也就是倾向于医生说了算。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急救时间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接到报警电话到急救车出车,这个时间可以进行规定,目前北京急救中心也提出了“10秒钟内接听电话,2分钟内出车”的要求。但是由于路况的复杂性,从出车到患者家中,再转运至医院的时间,《条例》很难作出硬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