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福建省近日出台实施办法,规定省属公立医院可自行组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组织,在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该省出台的《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医院成立聘任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科室考核推荐组三级聘任组织。医院聘委会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医院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应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或建议;科室考核推荐组主要负责对本科室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历和专业资历等基本任职条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医院评定委员会和聘委会推荐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办法》强调,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医院额定基本工作任务,或未达到规定工作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院不得续聘或聘其担任高一级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