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省、市(州)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
4、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