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报道,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指导意见有望出台。按照高层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资委将选择试点单位,按照指导意见进行改制。
国企医院的改革由来已久,与国企改革息息相关。2002年,《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出台,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大量企业已将所属医院以不同形式进行改制分离。
10多年以来,企业医院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甚至连部分改制医院同样遭遇到发展危机。作为中国医院协会企业医院分会主任委员,金永成不仅详细描述企业医院发展的危机与困局,还提出了推动企业医院发展的建议。
企业医院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大力发展工矿企业时建设起来的,成为大型企业和矿区的医疗机构。它们大都远离城市,为中国的经济建设,职工、家属及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医疗卫生保障,贡献巨大。据前些年的统计,企业医院总数约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9.11%。
如今,一些企业医院生存困难,面临倒闭,医疗资源大量流失,医护人员人心不稳,工人和家属看病更难。与之伴生的社会问题日渐突出,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集体上访、游行的情况。有关部门未向上及时反映这些情况,导致企业医院处于国家不管、地方不管、企业不管的状况,而且情况越来越恶化。目前企业医院生存和转型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企业医院三大困局
第一,大量医院转制失败。自国家2002年出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办法以来,有大量企业已将所属医院以不同形式改制分离。由于改制情况的混乱,这些医院处于企业不管、政府不问的境地,无法生存,造成大量优质资源浪费。
比如宝鸡石油机械厂医院,经过改制转变为营利性医院,因此无法成为医保定点医院,病源流失,已经面临破产的边缘。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在于,政府配套政策不完备,导致医院本身并不具备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条件,在政策下来后进行了盲目的“一刀切”,完全没有考虑到整体条件与需求。
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原为太原市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职工医院,改制后实行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企业已不再投入,政府也未接管。医院为生存发展,寻求多方合作,但由于剥离不彻底,土地仍属企业所有,医院对土地无自主权,造成医用建房对外合作困难重重,二次改制很难进行,生存困难。曾经的医疗中心如今竟然无人问津。
第二,医院职工身份不明,离退人员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所在地的政府和社会保障机构没有支付企业离退休医务人员的工资,这部分资金已成为医院极大负担。接下来,退休人员将越来越多,待遇问题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
第三,一旦取消“以药养医”,企业医院将面临生存危机
目前生存状况较好的企业医院,大部分运营经费的拨付,完全是依赖上级单位通过各种偏门途径对企业医院进行支持,没有正常途径,金额也十分有限。过去,药品销售收入是维持医院正常运营很重要的部分,占医院总收入的40%~50%。如果取消药品加成,国家又没有针对企业医院的补偿机制,企业医院很可能将无法生存。
以湖南省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例,该院本是当地锑矿公司的企业医院,后来参与到娄底市取消以药养医试点改革中。取消药品加成后,这家毛收入一个多亿的医院,药品纯收入减少800万,但是一直没有从政府和母体企业得到任何补偿。
需要政府“五个确定”
目前,大部分企业医院已不再是单纯的“职工医院”,从政府和母体企业获得的常规补助较少,更多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获取利润,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健康服务产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康服务业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巨大市场,央企和国企也应参与其中。这正是企业医院发展良好机遇。
不过,企业医院危机化解自身困局,还是需要政府的“五个确定”。
第一,政府应该明确央企、国企是否可以办医院。国内外大型企业做大做强后,也有涉及医疗产业、兴办医院的先例;从过去到现在,央企和国企一直在办医院,为什么今后不能办医院?
第二,政府应该明确企业医院的性质,尤其是明确企业医院是否属于公立医院范畴。如果企业医院属于公立医院,就应当享有医改中公立医院享有的优惠政策。
第三,政府应该是明确央企、国企办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改道路。从世界医疗产业发展格局来看,国际上大型非营利性医院均为资本力量雄厚的私有资本投资兴建,我国国情决定,只有央企、国企具有这样的资本实力。
第四,政府应该明确央企、国企投资办医是社会资本办医,应享受社会资本投资办医应当享有的一切政策。
第五,政府应该明确央企和国企所办医疗机构是准公益性的,即承担国家公益性医疗任务,又可开发一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弥补取消以药养医带来的政策性经费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