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上周五下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欲利用“第三方”保险缓解医疗纠纷等问题,并制定出推进时间表,欲在2015年前实现三级公立医院的全覆盖。
该意见规定,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并规定各地要积极开展试点,推进基层医院的参保工作。2013年,6000多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的60%。
其实,2000年之后,已有山西、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2007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2010年在《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中就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多地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温岭事件”、“南京医暴”等一幕幕触目惊心。据悉,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处理和赔付机制的要求,可以有效分担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过失纠纷处理与赔偿的风险,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闹”、“医暴”等情况。
卫计委将这一权利交给地方,要求各地进行试点探索,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地方性规章。另外,除医疗责任保险外,部分地区也在探索建立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意外险等补充,缓解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