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将100张床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时,为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下级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也将制定出台。
该报道称,《办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别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