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区医院贴在居民小区的小广告。广州日报记者刘冉冉摄
医保新政今起实施 带动参保人选点社区医院
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广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制度今日起正式实施了,由于医保新政要求新选“大点”前,须先选“小点”,近日许多社区医院在小区内竞相打广告,希望住在附近的街坊能选自己为“小点”。然而,市民却对这些突然多起来的社区医院感到真假难辨。记者咨询市医保局了解到,社区医院的这种做法虽不违规,但参保人近期尤其要注意辨别打着定点幌子的不正规小医院。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冉冉(署名除外)
“通知:我单位是省、市、区公费医疗定点单位和广州市医保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现全天候办理定点业务,欢迎广大群众前来定‘小点’!”近日,市民赖先生在自家居民小区门口,发现了这张由附近社区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门诊部)张贴的“广告”。
赖先生前往医院一打听,还真的是该医院贴出来做宣传、推广的。“在我印象里,只有美容医院、私立医院才打广告,难道现在社区医院也竞争这么激烈?还是拉参保人在此定点,有什么优惠?”
记者昨日致电该医院了解到,由于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广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制度即将实施,医保新政要求参保人新选“大点”前须先选“小点”,所以该院院方就通过这种渠道扩散周知,方便周边的参保人来定点。而由于医院人力有限,院方为了防止参保人扎堆来定点影响到正常的问诊,他们才开通了24小时服务的渠道,希望以此尽量吸引参保人来定点。
“我们医院是比较‘低调’的,有的社区医院为了拉人去定点,还专门每天抽调几个工作人员轮值跑去住宅小区里做健康咨询和医院推广,甚至还有社区医院开通微信公众号做宣传推广的……”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保新政实施将带动许多参保人选点社区医院,因此各“小点”都忙起来了。
报销,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小点”竞相打广告吸引职工医保参保人来定点呢?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实施的是强化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管理政策,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是否完成“选点”直接影响着参保人就医时的医保报销待遇;而此前许多职工医保参保人更倾向于“有病就跑大医院”,因此仍有不少参保人尚未选定“小点”,但需要尽快选定小点享受较高的医保报销待遇。因此,近日有许多“小点”竞相进行自我宣传和推广。
按照新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到社区医院(“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而不经社区医院首诊和转诊,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则报销比例为45%。
职工医保参保人,就是指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
怎样查定点医院?
记者咨询市医保局了解到,社区医院上述“打广告”等这种做法虽不违规,但参保人近期尤其要注意辨别打着定点幌子的不正规小医院。想知道哪些是正规的定点医院?官方提供的查询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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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你应该做什么?
怎么样才能办理选点呢?市医保局解释,虽然今日起就开始实行医保新政,但参保人仍可以办理选点。今日起,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定手续。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即“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选定“小点”后,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即“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
目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新政实施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即仍可享受45%的报销待遇。
此外,新政实施后,若符合条件需变更“大点”,比如参保人地址发生变更等,参保人也须在先选定“小点”后,才可以改“大点”。
记住口诀就能一句话读懂“医保选点”:新选“大点”前,须先选“小点”;已选“大点”且未选“小点”者,仍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过半受访者一年内曾去“小点”看病
其中八成认为能满足“看小病”要求
居民给社区医院提意见
药品种类诊疗设备不足
广州日报讯 (记者罗桦琳 通讯员鸣义)去社区医院首诊的医保报销比例比直接去大医院多10%,这一医保新规今天起正式实施。为此,不少市民近日忙着去“定点”,社区医院人头涌涌。广州力推社区医院“首诊”,市民对社区医院的满意度究竟如何呢?
四成受访市民满意社区医生诊疗水平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过半数受访市民近一年内曾去附近的社区医院看病。对于医生的诊疗水平,四成人表示“满意”;但对于“诊疗、检查设备”,仅有25%的人表示“满意”;对于“药品种类”的满意度更低至15%。常就诊者的评价更低。
(本次调查于今年1月进行,电话随机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
本次调查中,过半数受访市民表示近一年曾去过附近社区医院看病。其中,“经常”去的占12%,“偶尔”去的占42%。曾就诊人群中,大部分人认为社区医院“能”满足看常见的小病,比例达80%,认为“不能”的人仅13%。
分析显示,近一年“经常”去社区医院看病的人(常就诊者),对“诊疗、检查设备”和“药品种类”的不满意度均在三成以上;对“诊疗、检查设备”的满意度更低至15%。
老年人对医疗服务需求大满意度不高
调查还发现,61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经常去社区医院看病者有25%,即四个老人中就有一个,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服务需求较大。然而,老年人对社区医院的具体服务满意水平不高,在各年龄人群中靠后。尤其是对“药品种类”,不满意度为34%,明显超过满意度的23%;对“诊疗、检查设备”评价也较低,不满意度为25%,超过满意度的21%。课题组认为,当前社区医院,缺少药物、缺少检查,难留住好医生的情况相当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