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国药企被指在华通过会议费的方式变相“促销”高价原研药的情况下,发改委针对药品定价机制改革的新一轮调研,近日被传已经悄然启动。
有媒体援引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人士称,国家发改委正调研药品价格方面问题,考虑是否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采取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是否维持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等内容。
不过,记者昨日联系接近国家发改委价格处和卫计委的人士,得到的消息则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取消的可能性甚小;目前对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的改革仍未正式提上台面,仅处于内部讨论阶段;至于原研药单独定价的改革问题,目前的思路则已经基本敲定,继逐步缩小与原研药的价差。
药价管理模式或变
“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不可能取消,我们最新仅仅是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国内一位接近发改委和卫计委的专家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而最高零售价会被纳入讨论范围,主要是医保药在最高零售指导价的管理模式下,出现了当前部分品种限价水平与市场实际交易价格脱节的情况,包括价格偏高和偏低两方面的问题。
依照前述专家的说法,目前此事距成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短期内最高零售价不可能取消。而传说中的采取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则确有其事,但目前尚无具体的时间表。
不过,种种迹象则表明,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正在逐步明朗化。
有接近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人士近日就指,这方面的试点,可能于今年下半年启动。
而来自国内一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业委员会的说法也指:“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工作的重点之一将是研究探索药品支付指导价的可行性,并选择试点省市进行试点。”
另外,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此前在广东有关会议上讲话时,已经公开表示,发改委正研究探索建立新的药价管理方式和方法,并且已经形成了下一步完善药价形成机制的思路。新的思路将在2013年选择个别地区进行试点,改革思路目前已在部分行业协会层面听取意见。
原研药药价差缩小
事实上,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早在今年4月举行的2013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即已经被广泛讨论。
当时的消息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将尝试改革药品定价方式,正在研究探索制定类似德国的医保支付指导价格。
而所谓的德国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核心思路:即政府对所有药品按照成分、疗效等指标进行分类,把所有产品分类分组,每组依据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疗效等指标,制定统一的支付指导价格,医生或患者可使用所有不同价格的药物,但每个产品对应唯一的支付指导价,产品价格低于支付指导价则以实际价格报销,超出支付指导价的部分由患者承担。
“这一改革,由于会触及个人支付比例增加的问题,目前还处在讨论阶段。”这是前述专家的说法。
不过,来自广东省物价局的公开说法则显示,广东作为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先行试点地区,不排除率先试点的可能。
据记者了解,该局有关负责人已在相关会议上直言,这一思路是价格管理理念上的调整,是一次理性的改革。
有业内专家则认为,这一改革契合了国家压缩原研药和仿制药价差的改革思路,将对原研药形成打压。在他们看来,从最高零售价管控到支付价管控,即意味着药价管理将由对需方的终端管理变为对供方为核心的管理,管理对象从对生产经营者转变为对医院的管理。
这一变革,最终将不仅有利于形成医保、医院、企业相互制衡的机制;还有助于平衡合理支付基金、费用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关系,并抑制药价虚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