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作为眼科用药除存在口服或注射给药的相互作用外,因眼科病患多限于局部,也有其特定的内容。由于存在血-眼屏障,眼科药物多用局部和全身伍用方式,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值得研究。了解和学习眼科用药配伍知识,避免或减少药物配伍后的不良反应,对每个爱眼人尤为重要。
眼科用药的配伍禁忌与相互作用可产生物理或化学配伍禁忌的眼用药物:
含多价金属离子的眼药:如珍视明,沃古林、硫酸锌、清凉眼膏、八宝眼膏、磨眼散等,不宜与四环素、新霉素、多粘菌素等眼药同用,以免生成不溶性络合物而影响疗效,如必须使用,应注意间隔开一定时间。
硫酸锌滴眼液:是沙眼、慢性结膜炎的治疗药物。不要与含硼砂的眼用药物如利明眼药水、氯霉素滴眼液、卡那霉素滴眼液等同时使用也不要与青霉胺滴眼液、四环素眼膏、多粘菌素B滴眼液、新霉素滴眼液、谷胱甘肽滴眼液同用以免生成不溶性络合物而影响疗效。
醋酸可的松滴眼液:常用于角膜炎、虹膜炎、交感性眼炎等眼疾的治疗。不可与甲基纤维素滴眼液同用,因前者内含助悬剂吐温-80可将后者所含的苯扎溴铵(新洁尔灭)络合而失效。
盐酸乙基吗啡滴眼液:用于角膜基质炎、虹膜睫状体炎、巩膜炎等眼疾的治疗。本药与碱性药液接触后,即产生沉淀而失效。注意不要与硼砂及其制剂、清凉眼膏、磨眼散、磺胺醋酰钠等眼用制剂配伍使用。也不宜与安妥碘、碘化钾滴眼液、利明眼药水等同用,这样可产生碘化乙基吗啡浑浊而失去药效。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眼部感染治疗药。主要用于浅表性结膜炎、角膜炎、沙眼、霉菌性角膜炎的治疗及内眼手术前后感染的预防。不能与含银的眼用制剂合用,如硝酸银滴眼液;也不得与毛果芸香碱同用,因两者合用后,由于磺胺醋酰钠pH值原因,可使后药析出沉淀而影响药效。
碘苷(疱疹净)滴眼液:是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的治疗药。不能与硼酸制剂,特别是含硫柳汞的眼液合用,含这两种药的制剂可使碘苷眼液失效,并对眼部毒性作用增强,含硼酸的制剂有利明眼药水、氯霉素滴眼液等。氯霉素滴眼液不但含有硼酸,而且含有硫柳汞,另外,醋酸可的松也不能与碘苷配伍使用。
丁卡因滴眼液:是眼科检查前的表面麻醉剂。亦可用于电光性眼炎的对抗治疗。与磺胺类药物合用,如磺胺醋酰钠滴眼液、磺胺嘧啶片或注射液,其产生的对氨基苯甲酸可拮抗磺胺类药物的抗菌作用,而失去药物的抗感染效力。除了丁卡因滴眼液外,局麻药物普鲁卡因、苯唑卡因也不宜与其合用。
碘化钾滴眼液:用于真菌性角膜炎、病毒性眼炎、青光眼术后预防癍痕形成等的治疗和预防。禁忌与含汞制剂同用无论是眼用还是内服均不例外。因为两药配伍使用后可生成二碘化汞,其对角膜有强烈的腐蚀性。 硝酸银滴眼液、弱蛋白银眼药:不宜与毒扁豆碱滴眼液、含硼砂的滴眼液(如利明眼药水、氯霉素滴眼液、卡那霉素滴眼液等)同用也不能与含卤化物的滴眼液同用以防生成沉淀物而影响疗效。
新福林滴眼液:与左旋多巴合用,新福林的散瞳作用被减弱。
毒扁豆碱滴眼液:有缩瞳和降低眼压的作用,其与毛果芸香碱滴眼液配伍使用,小剂量药理作用相加,大剂量药理作用呈竞争性拮抗。故在治疗青光眼时,单用比合用更有效。
氧氟沙星滴眼液:是喹诺酮类抗菌药。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溃疡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的治疗。不得与含有金属离子的药物合用,因其可与之生成络合物,导致其抗菌效力降低或消失。司帕沙星滴眼液亦如此。
盐酸苯呋洛尔(青妥治)滴眼液:禁用于β阻滞全身给药的患者。它对肾上腺素有阻滞作用,可导致患者低血压。
苯甲酸包公藤甲素滴眼液:是比毛果芸香碱缩瞳维持时间更长、缩瞳率更高的青光眼治疗药其有效的对抗药为阿托品滴眼液故在治疗青光眼患者时应注意两药的配伍问题如果苯甲酸包公藤甲素滴眼液使用过量而出现中毒症状时也可利用阿托品做其特效解毒剂。
噻吗心胺滴眼液:与降压药可乐定配伍使用,可加重可乐定停药后的血压反跳现象,故使用噻吗心胺滴眼液,又服用可乐定的患者,应先停用噻吗心胺滴眼液,后停可乐定片剂。
利福平滴眼液:与诺氟沙星滴眼液有药理拮抗作用。同样道理,诺氟沙星滴眼液也不宜与氯霉素滴眼液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