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继续推进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就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医院在试点工作中,实行“医药分家”制,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并施行零差价,改变了传统的以药养医的现象。和布克赛尔县卫生局医改办主任柳玉君:“统一采购,统一网购,网采,统一配送,中间切断了很多环节。你比方一种药吧,我十块钱进的,那么我零售价也就十块钱。”
新源县36岁农民沙吾列提别克患有尿毒症,需要去离家190多公里的伊犁州友谊医院做血液透析,往返的路费、住宿费和昂贵的治疗费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随着新源县成为伊犁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和自治区重点联系县,引进了一批先进的治疗仪器,如今沙吾列提别克终于可以在家门口治病了:“回新源一直做血液透析,在新源县治疗方便了很多,费用也减少了。”
公立医院改革,就是实现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转变,核心方针就是政府办院。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医疗服务监管处副处长刘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已经由十二个扩展为三十个试点县,进一步加强县级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重点还是以加大政府投入为重点,破除以药养医为切如点,提高农民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同时,该区以两个自治区级大型综合医院为基础的自治区级医疗中心,以传染病、肿瘤、精神科、职业病、儿科专科医院为补充的自治区级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大病不出疆;到“十二五”末,每个地、州、市至少建设一所三级医院,每个县(市)至少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实现群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