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机制,很大程度上不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规律,严重制约了卫生事业科学的发展。主要表现是设备仪器检查与治疗费用远远超过了医务人员的诊断与治疗费用。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保部近日联合出台政策,放开民营医院服务价格,企图纠正这一错误。本人认为:这一政策表面上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仍不能解决目前中国医疗服务价格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规律的问题。理由如下:
1、中国目前在医疗服务市场90%由公立医院垄断,民营医院在医疗服务价格定价过程中基本上没有起决定性作用的话语权,只能是在现行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为了求得医疗服务的一杯残羹,被迫主动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根本不敢公开提升价格。目前几乎不存在可以通过民营医院来推动市场调节医疗服务价格的可能性。
2、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策明确规定医疗服务价格是放开的,而目前大多民办营利性医院由于受“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市居民医保定点条件的要求,必须按照目前国家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否则不能进入医保定点单位的名单。他们不得不按照现行的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医疗服务。包括民办非营利性医院也是如此。“三部委”如何郑重其事出台这样一个表面上看来为民营医院松绑而促进医改进一步引向纵深的政策,实则是采用欺上瞒下的障眼法。忽悠中共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时也忽悠了平民百姓。
3、目前民营医院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远没有达到与公立医院平等竞争的实力,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垄断了医疗市场服务的患者,同时还垄断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医疗人才。如果不能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来推动医改,不能使市场在医疗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继续顽固的坚持计划经济的模式推进医改,民营医院难以发展壮大,永远是公立医院一家独大而处于垄断地位,医疗服务价格永远不会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决定。因此医改很难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永远难以解决,医患矛盾永远难以和谐,医务人员积极性永远难以充分调动起来,
那么,目前乃至今后中国医疗服务价格究竟如何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制定呢?就此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必须立刻开始在全国开展“使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中起解决性作用”的专项治理,大幅度精简整合不符合市场决定医疗资源配置的城市公立医院(即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政府大幅度市场资本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也就是说对现有的医疗服务资源只要市场资本愿意配置的,政府必须毫不犹豫的坚决的彻底的退出让位于社会资本配置,据调查了解得知,社会资本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常规治疗的医疗资源愿意积极配置:对于公共卫生服务和少部分偏僻地方经济效益不佳的基本医疗服务只要政府能够出符合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价格购买服务,社会资本也愿意积极配置(据调查了解政府“包办”和“包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效率是极其低下的,如果让民营医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同时也为它们占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提供了便利。但这里面还要有一个条件,就是让乡镇卫生院和城市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有民营”):目前对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疑难杂症的诊疗以及临床教学与科研社会资本由于缺乏公立医院垄断的高端技术人才,还没有能力承担这方面的工作,因此目前他们仍不愿意也不敢承担这方面有风险的工作。不过随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政策逐步落实到位,民营医院就会有相应的高端技术人才加盟其医疗团队,到那时民营医院也愿意积极配置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疑难杂症的诊疗以及临床教学与科研等医疗资源,特别是愿意积极配置高端特需医疗服务(从现在开始政府就应该取消所有公立医院特需病房,改为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高端技术合作创建混合经济模式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以满足社会不同阶层人群多元医疗需求的服务,这也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制约政府官员特权腐败现象)。
2、目前3到5年的医疗服务价格只能由经过大幅度精简整合后的享受全额财政支持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没有任何经济效益压力要求的非趋利状态下,制定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同步制定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标准。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和新制定出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引导好、指导好、培育好,管理好、监督好民营医院机构快速发展壮大,让所有的医疗机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充分竞争,预计在三到五年时间的竞争中,可使医疗技术进一步提高;可使医疗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可使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价值规律!真正使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得到切实有效解决;真正使医患冲突切实得到有效解决;真正使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一心一意的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贡献自己巨大的潜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