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讯,陕西省卫计委上周五下发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仅给未中标品种保留5%的采购席位,许多品种无法上量。
该管理办法显示,对未中标但临床需要的品种、因价格等原因不能正常供应但临床必需药品可实行备案采购,然而却有额度限制,规定医疗机构年度备案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该机构全部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这也意味着,陕西省给新上市的品种保留远远小于5%的采购额度。
5月底,陕西省药采中心将新一轮药品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仅针对520种国家基药目录品种、非基药空标目录品种及低价药品目录的品种进行集中采购,重点突出520地位。新上市品种既未能纳入本轮招标范围,备案采购也仅仅为其留有不足5%的采购金额,这些品种的销售将受到极大程度的限制。
另外,该方案规定,备案药品的采购价格由医院与生产企业协商确定,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十省平均价,但具体省份未明确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