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采中心周三发布短缺药目录调整制定试行办法,拟筹备建立短缺药品目录,定点生产、直接挂网、政府储备等多种采购方式将运作其中,保证短缺药的供应。
试行办法指出,短缺药品目录的品种必须是医疗机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紧张的品种,由医疗机构及时申报,最终以目录形式定期进行制定与公布。如遇急救、抢救或临床不可替代短缺药问题,则直接将其临时调入该目录。
在今年4月中旬,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除要遴选低价药清单外,还规定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定点生产、统一定价,要求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其中,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北京短缺药品目录意在落实该项政策,业内人士分析,此举与7月1日之前公布的低价药清单统一构成了低价药品供应保障的一揽子方案,目的在于解决由于“唯低价”的招标采购而引发的供应短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