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曾透露,新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或将出台,未来将以医疗费用的控制程度,医疗机构盲目扩张的遏制程度,满意度,区域健康水平等等作为评判指标。据此,医院规模将成评估县级医院改革新标准。
那么县级公立医院到底应该具备多大规模?笔者认为,这需要科学分析。
给县级公立医院一个准确定位
新医改以来,国家出台了好几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都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予以了明确。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2014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进一步予以明确。指出: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搞清了这些,就知道了县级公立医院“该干些什么”、“可以干些什么”、“能够干些什么”了。目前要克服两种不正确认识,一是只注重龙头而忽视了龙身,盲目上规模搞扩张;二是只注重规模,不注重内涵,业务开展不全、质量水平不高,真正需要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因为业务短板解决不了;真正应该能够处理的危急重症抢救,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抢救;应该做好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因忙于临床医疗而不够重视。最终龙头不硬呈现虚肿,龙身不强呈现疲软。
丈量规模大小的三把“尺子”
第一把尺子:县域人口数量。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未来人口变化趋势等。生病住院的人数总体上有一个基本的比例,一般来讲,年住院人次大约不超过10%。这样就可以确定某地区每年的总住院人次了。
第二把尺子:县级公立医院入院人数量。按照目前国家规定的“大病不出县”政策,可以确定90%以上的病人要能够在县域内住院治疗。在这个基础上,就可以合理计算出乡镇卫生院应该解决多少,民营医院应该解决多少,最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每年大约收住院多少人了。根据我国医改规划,在十二五末,民营医院要完成20%任务的目标,如果乡镇卫生院再解决30%,县级医院大约就应该承担40%到50%的县域内患者住院。
第三把尺子:县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按照县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或年住院周转次数,大体就可以计算出县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
按照这三把“尺子”去量,对于一个人口50万人的县,每年需要住院的人次大约是5万,这样的话,县级公立医院住院人次就应该在2-2.5万,一般县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大体在10天左右,也就是年病床周转次数为30次,那么县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就应该在670-850之间。
有些现实问题仍待解决
一、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建设和规划问题。
当前要纠正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用看病,只需要做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这种错误认识,否则老百姓看病难于贵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县级公立医院规模再大也不行。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要特别注重中心卫生院建设,随着新型城镇化,农民进城、人口迁移、校点布局调整等,一般卫生院的医疗服务量可能会逐步减少,但中心卫生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规划的约束力问题。
一方面制定规划要科学,要避免制定规划跟着感觉走,看起来有道理实际上不科学。比如,当前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县级公立医院一床难求,一些制定规划者,就用简单直观的思维决定扩大医院规模。实际上这是基层变弱、医患矛盾尖锐、过度医疗的表现,是假象。另一方面执行规划要严格。一直以来,我们的法治意识淡漠,领导说了算也是中国特色,很多通过专业人员费时费力做出来的规划,很可能被“一票”否定,因此,一定要强化规划的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