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度规则散光如无眼疲劳或视物模糊,可不必矫正,反之如有上述不适、虽然度数不高也应矫正。
2.高度散光患者应以柱镜矫正,如不能适应全部矫正,可先予以较低度数,以后再渐增加。
3.不规则散光不能用柱镜矫正,可试用接触镜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