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视力尚未成熟的患儿,应主张欠矫,因轻度过矫为内斜状态,比轻度欠矫为外斜状态容易发生单眼注视综合征,并有可能形成抑制性暗点,导致发育性弱视。相反,如果患者视力已发育成熟,轻度过矫10~20△是理想的,它最终将产生稳定的结果。过适在于25△,即使在视觉成熟患者亦应避免,这样的过矫可形成盲点综合征,妨碍术后融合。
如果患者有A征或V征,系由上斜肌或下斜肌功能过强引起,在做水平斜视手术同时,亦可做功能过强肌内减弱术,若上斜肌及下斜都有功能过强,则减弱任何一个斜肌均为禁忌。
5.过矫的处理 有报告外斜术事过矫的患病率介于6%~20%。外斜术后,立即发生大度数过矫,患者应在24小时内再次手术,因为有可能发生肌肉丢失或滑脱,外直肌与内直肌相比,不易丢失。若机械因素内直肌过多量截腱,也可发生明显过矫,但过矫量不如前者大。
内斜是共同性的,可等待观察,术后10~15△内斜时,可完全消失。外斜术后小量过矫,还要取决患者年龄。视力尚未成熟儿童有小量过矫,应仔细观察发展成抑制性暗点及发育性弱视。若患者无注视倾向,可行交替遮盖,有中度注视倾向可行遮盖治疗。此外应再行验光,有远视应全矫,看近偏斜度较大,应用缩瞳剂或双焦点镜治疗。经上述治疗4个月,视力未做多少量,要象对待一位新患者一样,不能单纯恢复以前的外斜手术。
对视力成熟患过矫20△是理想的,术后6周仍有20△内斜,可行2次手术,手术时间应在第一次手术6个月以后施行。术前做牵拉试验很重要,如发现牵制,则肌肉、结膜及筋膜囊都应适当后徙。
6.欠矫的处理 外科术后残留大度数外斜大于15~20△,可在第一次术后6~8周内行2次手术,这种情况应做为一个新病例来考虑。若残余斜度看远斜角等于看近斜角,第一次术式为后徙-截腱术,则另一眼可做同样的手术;第一次术式为双侧外直肌后徙,可做一侧外直肌边缘性肌切开合并同侧内直肌截腱。若残余外斜看远角大于看近斜角,第一次术式为双侧外直肌后徙术,则外直肌应再后徙或外直肌边缘性切开术;第一次术式为后徙-截腱术,可做另一眼外直肌后徙术。做外直肌第2次手术时,最好同时后徙颞侧球结膜,以防止瘢痕前移,抵消手术效果。
对轻度欠矫患者,残余斜度小于15~18△,可用脱抑制及融合集合训练,使之达到隐斜状态。若患者为近视,应全部矫正,若为正视或远视,可用睫状肌麻痹剂以刺激调节性集合,使双眼正位,使用上述方法获得融合后,可减少滴药次数,3日1次,并持续2个月,同时使用基底向内三棱镜,其度数与欠矫度数一致,对视力成熟患者是有效的。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