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是玻璃体出血的有效措施。眼外伤引起的玻璃体出血如合并其它损伤,如穿孔、白内障、眼内异物等,应及时手术。
单纯外伤性玻璃体出血宜在伤后1-2周手术,以避免血液对眼组织的刺激,减少眼内纤维增殖的发生机会。视网膜血管性疾病引起的玻璃体出血,首先应积极治疗原发病。玻璃体切割时可配合眼内激光,术后密切随访,必要时应作眼外视网膜光凝,稳定病情,预防再出血,保护有用视力。
玻璃体出血合并严重并发症,不适合作玻璃体切割术者,可作睫状体或视网膜冷凝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玻璃体血液的吸收,起到控制病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