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最突出的症状是远视力降低,但近视力可正常。虽然,近视的度数愈高远视力愈差,但不是线性比例。一般说,-3.00D以上的近视眼,远视力不会超过0.2人-2.00D者在0.2~0.3之间;1.00D者可达0.5,有时可能更好些。
视力疲劳特别在低度者常见,但不如远视眼的明显。系由于调节与集合的不协调所致。高度近视由于注视目标距眼过近,集合作用不能与之配合,故多采用单眼注视,反而不会引起视力疲劳。
眼位由于近视眼视近时不需要调节,所以集合功能相对减弱,待到肌力平衡不能维持时,双眼视觉功能就被破坏,只靠一只眼视物,另一只眼偏向外侧,成为暂时性交替性斜视。由于偏斜眼的视功能极差,且发生偏斜较早,可使偏斜眼丧失固视能力,成为单眼外斜视。
高度近视眼多属于轴性近视,眼球前后轴伸长,故常表现眼球较突出,前房较深,瞳孔大而反射较迟钝,由于不存在调节的刺激,睫状肌尤其是环状部分变为萎缩状态,在极高度近视眼可使晶体完全不能支持虹膜,容易发生轻度的虹膜震颤。
低度近视眼眼底变化不明显,高度近视眼,因眼铀的伸长,可引起眼底的退行性改变,可见豹纹状眼底、近视弧形斑、视网膜萎缩斑、巩膜后葡萄肿、锯齿缘部囊样变性等,并可合并玻璃体液化、玻璃体混浊、玻璃体后脱离、晶体混浊、视网膜裂孔,严重的还会导致黄斑出血及视网膜脱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