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检查:
1、认真检查视力弱视的主要诊断依据是视力。对不能配合的患儿,VEP检查最为理想。另外弱视眼对单个视标的识别比对同样大小成行视标的识别要好得多,这称为“拥挤现象”。
2、眼位与眼肌的检查斜视可致弱视,斜视是共同性或麻痹性、间歇性或恒定性、内斜或外斜或垂直性斜等。还要了解斜视角以及融合功能等
3、散瞳检查屈光对视力低于0.8(4.9)的儿童应做散瞳验光检查。方法:1%阿托品溶液,每天三次,点三天后验光或1%阿托品眼膏,每晚一次,一周后验光。两周后复查。对10岁以下中度或高度远视患儿,减低全屈光度的1/3(即保留一部分隐远视)但有内斜患儿则应完全矫正,对弱视或斜视的患儿,验光配镜的治疗是非常重要的,应每半年最多1年要进行一次,随着治疗的需要,更换新的眼镜。
4、查注视性质要分清是中心注视或旁中心注视或旁黄斑注视或周边注视。
来源:药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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