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视远能力及舒适用眼,大于2.0度的近视眼均可配镜,而且应该配制合格的眼镜。一般视力在0.5以上,屈光度在1.0度以下可暂不配镜,但应积极治疗。3.0度以下配镜应看远戴,看近可不戴。
若有以下之一情况时,应坚持长戴眼镜:
(1)病理性近视眼。且应早期配镜。
(2)近视眼伴有明显散光。
(3)有弱视或有弱视倾向。
(4)近视度数≥300度。
(5)伴眼位异常或眼球运动异常。
(6)其它情况,如有视疲劳或有其它眼病者。对于>300度青少年学生,最佳的方式应该配渐进多焦镜或用两副眼镜,一副用于看远和日常活动,另一副专门用于看近作业和近视眼的预防、控制。
来源:西安爱目视力保健康复连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