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分类
根据病因不同弱视可分为:
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认为这是国为斜视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主动抑制由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发性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遮挡瞳孔,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发生弱视。
先天性弱视: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 Noorden推测新生儿常有视网膜或视路出血,可能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先天性弱视继发于眼球震颤。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者。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象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自能逐渐提高,无需特殊治疗,但为时较长。
从表面看,以上五种均是弱视,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在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预后较好。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造成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且预后也差。单眼障碍造成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重。所以由于眼病而遮盖婴幼儿眼睛时应特别慎重,以免形成剥夺性弱视(尤其6月以内的患儿)。
综上所述,先天性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屈光不正性、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较好。关键在于早期发现,及时和正确治疗,绝大多数视力可提高,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弱视的预防
诊治弱视的重要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它直接影响弱视的治疗效果。视功能发育完毕后发现弱视,为时已完了,早期发现弱视在临床上有十分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学龄前体检:一般的儿童尤其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3岁时经过简单的视力教认,绝大多数都会认视力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的墙上,在5米远让孩子识别。检查时一定要分别遮眼检查,不可双眼同时看,防止单眼弱视被漏检,反复认真检查几次,若一眼视力多次检查均低于0.8,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一般认为检查最好不晚于4岁。
及早发现异常苗头。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现,如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上述其他异常现象也要引起重视和注意,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另外,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可作遮盖试验大致了解双眼视力情况:有意遮盖一眼,让孩子单眼视物,若很安静而遮盖另眼却哭闹不安或撕抓遮盖物,那就提示未遮盖眼视力很差,尽早到医院检查。
总之,弱视的早期发现主要靠家长、幼儿园、学校、医院的紧密配合,最主要的还是与孩子朝夕相处的家长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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