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方案
眼外伤应作为急症处理。对眼部化学伤,应立即用清洁的水充分冲洗,然后再进一步详检。凡创口污染或创口较深者,应使用适量抗生素和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一、眼部浅层损伤及表面异物处理:
1.对眼球表面异物,可先冲洗结膜囊。如异物仍未去除,应在表面麻醉下用无菌操作方法取除,取时尽量勿伤周围及深部组织,滴入的荧光素等必须无菌,严防绿脓杆菌等污染。角膜深层异物,应作好内眼手术准备,必要时可由前层取出。多发性异物,原则上应分期将突出表面的挑出。
2.对眼睑或结膜撕裂伤,要彻底清洁,细致缝合,尽量保存皮肤和组织,不可随便切除。术后第5天拆线。
3.术后结膜囊内涂抗生素眼膏或磺胺眼膏,包盖伤眼,必要时包盖双眼。
4.疑有感染者,应予抗感染治疗。
二、眼挫伤处理:
1.伤情重者卧床休息,进半流食。
2.包扎伤眼。
3.眼睑结膜裂伤及角膜浅层擦伤处理同眼部浅层损伤,眼睑皮下出血初期冷敷,48h改湿热敷。
4.泪小管断裂伤,对内眦部眼睑撕裂伤,应注意泪小管,如有断裂,须及时修复。
5.前房出血,半卧位休息,可内服云南白药或维生素C、安络血等止血药内服或肌肉注射。有眼压升高或大片血凝块时,应使用降眼压药,必要时作前房穿刺及冲洗。
6.虹膜离断时可滴散瞳剂,范围太宽或有单眼复视时,可行手术治疗(虹膜根部缝合术)。
7.晶体脱位分:①晶体部分脱位:如无明显症状,可不处理;如复视严重,无法解除,可考虑择期行摘除术。②晶体全脱位:前脱位,应手术摘除。后脱位,脱入到玻璃体内,可行玻璃体手术。
8.外伤性青光眼有①由于前房出血及晶体破裂或脱位引起者,行病因治疗。②挫伤性青光眼可先行药物治疗,口服降眼压药和应用可的松等消除虹膜和睫状体外伤性炎性反应;若反应消退后眼压仍不下降(一般3~6个月),可先考虑减压手术或激光治疗。
9.外伤性低眼压可散瞳及皮质类固醇治疗,如有器质性损伤,针对损伤情况手术,如睫状体分离缝合术。
10.眼底及玻璃体出血,应卧床休息,注意眼压,早期应用止血剂。长期不吸收,可考虑行玻璃体手术。
11.视网膜震荡,应滴散瞳剂,卧床休息,应用维生素B1、B12、C,皮质类固醇等。
12.视网膜脱离,考虑手术治疗;如系玻璃体内机化物的牵引所致,可行玻璃体切割术及巩膜环扎术。
13.眼眶挤压综合征,如①合并颅底骨折、脑脊髓液鼻漏者,或合并全身挤压伤者,应请有关科会诊,先抢救患者生命,并防止由鼻窦或创口导入感染。②注意有无眶壁骨折,如经X线摄片、CT或B超证明有眶骨骨折碎片或血肿压迫视神经而使视力锐降者,可酌情采取药物治疗或施行视神经减压手术。③对无明显骨折,而以眼眶组织水肿及眼底缺血病变为主者,早期行脱水及皮质类固醇治疗,并用血管扩张剂和神经营养药物。
14.眼眶骨折,应请耳鼻喉科、颌面外科及神经外科共同处理。有眼睑皮下气肿时,前筛窦受伤,可用绷带加压包扎。
三、眼球穿通伤处理
1.急症手术,详查创口,如有异物嵌顿,立即取出;如有虹膜脱出,时间短、创口小而清洁者,可经稀释的抗生素液冲洗后还纳,否则应将脱出部稍拉出后剪除。如有睫状体和脉络膜组织脱出,应经抗生素液冲洗后送回。
2.角膜创口小于3mm且无眼内容物嵌顿者,可不缝合;创口大者,应直接缝合。位于睫状体区以后的巩膜创口缝合后,为预防视网膜脱离,须在创口周围行凝固术或预防性巩膜外加压术。
3.外伤性白内障①抗生素预防感染,滴散瞳剂,预防虹膜粘连,滴皮质类固醇液减轻炎症反应。②晶体局限性混浊,无并发症,可暂不手术;如果全部混浊,可作白内障手术。③皮质大量脱出,应早期手术,作角膜缘切口将晶体摘除。
4.眼球壁有较长裂伤和眼球破裂,应作伤口缝合术。眼压过低者可向玻璃体腔内注入消毒空气或粘稠剂。不提倡初期眼球摘除术。伤后无光感和预防交感性眼炎(发生率约0.2%),不应成为初期眼球摘除的理由。若眼球已无法修复,可考虑作眼球摘除。
5.复杂眼球穿通伤通常以采取二次手术为宜。初期伤口修复,应以恢复眼球完整性为主要目的。对各种并发症的处理可考虑行二期手术,如感染性眼内炎、脉络膜大出血、晶体破裂或脱入前房、球内铜质或铁质异物、视网膜破孔、视网膜脱离(直接损伤或牵拉性)、玻璃体出血等。根据病情,二期手术宜在伤后1~2周进行。在初期缝合后,应行眼部超声检查和视觉电生理检查,为再次手术作准备。
6.局部和全身应用抗生素及皮质类固醇。
四、眼球内异物处理
1.眼球内异物应尽早取出。
2.磁性异物应根据X线片或CT定位,可选择巩膜外磁铁吸出或玻璃体手术摘除。后者适用于眼后节及后球壁异物、非磁性异物,同时可处理玻璃体、视网膜并发症。
3.如属铜质异物,在前房角或虹膜表面者可由角巩缘切口用镊子挟出;嵌在虹膜中者,可用镊子挟出或连同虹膜一起切除;在晶状体内者,可连同作白内障囊内摘除术;在玻璃体内者,在手术显微镜下作玻璃体手术取出。
4.眼球内玻璃异物,应用玻璃体手术取出。如果异物已嵌入眼球壁机化包裹或异物性质不活泼,无并发症,应权衡利弊,不勉强取出。
五、交感性眼炎处理
1.用1%阿托品滴眼散瞳,3/d。
2.全身及局部用大量皮质类固醇药物,如强的松或地塞米松等。
3.全身或局部应用抗生素;口服消炎痛。 4.发病后摘除诱发眼,并不能缓解病情,已不提倡作伤眼的摘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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