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儿童3-8岁是最佳治疗期,由于弱视治疗年龄愈大,疗效愈差。一些患者因未得到及时的治疗而不能恢复完善的视功能,有的甚至丧失治疗机会。
弱视是指在幼年时期,眼睛的视力发育不良,但通常并无器质性的病变。如果单眼或两眼的视力无论如何都无法矫正至0.8以上,则可称为"弱视"。因为两眼视力会相互竞争,所以两眼都有弱视的情形较少见,通常只有一只眼睛是弱视。弱视并不罕见,大约每一百人当中有三至四人。弱视最普遍的原因之一,是由于斜视所引起。如果一个小孩的两眼分别朝向不同的方向,为避免复视的情形,他必须只使用一只眼睛。假若他经常或一直使用同一只眼睛,则另一只眼睛即成为弱视。没有斜视的小孩也可能形成弱视,尽管他们的眼睛是直视的,但其中一只眼睛却较另一只眼睛经常使用,这一只较不常用的眼睛(如高度近视、远视、散光或两眼视力差距过大),即可能形成弱视。有些眼疾也可能导致弱视,如先天性白内障、眼睑下垂等,因为阻止光线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楚的影像,久之,也会因为不用这只眼睛而造成弱视。某些遗传因素可造成弱视,任何有弱视或斜视病史的家族的小孩都应早期接受眼科医师的检查。
年龄是治疗弱视的关键:关键是三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儿童在4岁时视力或矫正视力可达到1.0以上,最迟也要在8岁前完成。因8岁以后大部分视觉细胞已成熟定型,如果在8岁以前尚未完成发育,即而会成为弱视,因此8岁以前是治疗弱视的最佳时间。弱视是一种发育紊乱型眼病,早期视功能障碍是可逆的。年龄越小,预后越好。弱视的治疗方法较多,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疗效,由弱视治疗的发展看,已从单一治疗走向复合的治疗,只要配合得当,可以起到互补作用。弱视治疗目的不仅是提高视力,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双眼视功能—立体视,所以患儿的视力恢复到接近正常水平时,应到医院进行同视机训练,对有斜视患者,应矫正眼位后进行同视机训练。因为弱视比较容易复发,所以半年复查是很有必要的,并且每年要做屈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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