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 病眼型
【 诊 断 】
1.全身体征:甲状腺机能亢进,基础代谢率升高,T3、T4、Tsh、FT3、FT4升高,甲状腺131I吸收率升高,有甲状腺手术或服用抗甲状腺机能亢进药物史。
2.眼部体征:
(1) 眼睑退缩,以上睑常见且明显;眼睑吹气样浮肿,以上睑更为明显;上睑滞后;上睑难以翻转;睑皮肤色素增加;闭睑时眼球震颤;瞬目减少。 (2) 眼外肌改变:一条或多条眼外肌麻痹,集合不足,向外侧注视困难,复视,眼球运动障碍。 (3) 向上注视时前额皱纹缺如。 (4) 内直肌或外直肌肌腹表面结膜充血,肌止附着部前无充血。 (5) 眼球向正前方突出,常为双侧,少数为单侧。 (6) 眶压增高。 (7) 可能伴泪腺肿大,结膜水肿和泪阜水肿。 (8) 睑闭合不全,暴露性角膜炎或角膜溃疡。 (9) 压迫性视神经病变引起视力、视野损害及视盘充血水肿。 (10) B超、CT或MRI检查示一条或多条眼外肌呈一致性梭形肿大,肌腱止点则正常。
3.临床分级:
Ⅰ级:没有症状,体征只限于上睑退缩,伴或不伴上睑下落迟缓。 Ⅱ级:眼眶软组织受累,包括症状和体征。 Ⅲ级:眼球突出。 Ⅳ级:眼外肌受累。 Ⅴ级:角膜受累。 Ⅵ级:视神经受累,视力丧失。
【 治 疗 】
1.伴有甲亢者,用药物、放射性131I或手术切除甲状腺,以控制甲亢及其有关症状。 2.对于眼部肿胀明显者,可应用皮质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 3.对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治疗无效,视神经病变对药物治疗无反应或炎症持续存在的病例,可考虑放射治疗。 4.眼局部用抗生素眼水和眼膏,以保护眼前节。 5.手术治疗: (1) 眼睑退缩的手术矫正:对上睑退缩者可作muller肌切除术、提上睑肌后退术或提上睑肌延长术。 (2) 睑缘缝合术:预防和治疗暴露性角膜溃疡。 (3) 眼外肌手术:矫正眼球偏位及复视。 (4) 眼眶减压术:手术指征为: 1) 眼球突出引起暴露性角膜溃疡; 2) 肥大的眼外肌在眶尖处压迫视神经,致视神经病变、视野缺损、视力下降; 3) 患者不能接受因眼球突出所致的外观改变。
眼型 Graves 病
【 诊 断 】
1.全身表现:无甲亢病史或症状,甲状腺机能正常或偏低。T3抑制试验、TRH兴奋试验、血清甲状腺球蛋白抗体、甲状腺微粒体抗体可阳性或阴性,阳性者有助于诊断,阴性者不能排除诊断。 2.眼部表现:与Graves病眼型的表现相同。但多为单眼发病,眼外肌受累的发生率亦高于Graves病眼型的发生率。 3.患者多为青壮年,性别无显著差异。起病隐匿,近半数患者无任何自觉症状或症状较轻,由他人发现眼部异常而就诊。
【 治 疗 】
同Graves病眼型。但以药物治疗为主,少有采用手术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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