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视是指眼在不使用调节时,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系统屈折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后的一种屈光状态。因而要看清远距离目标时,远视眼需使用调节 以增加屈光力,而要看清近目标则需使用更多的调节。当调节力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即可出现近视力甚至远视力障碍。
远视按度数可分类为:①低底远视:<+3.00D,在年龄时由于能在视远时使用调节进行代偿,大部分人40岁以前不影响视力;②中度远视:+3.00D~+5.00D,视力受影响,并伴有不适感或视疲劳症状,过度使用调节还会出现内斜;③高度远视:>+5.00D,视力受影响,视物非常模糊,但视觉疲劳或不适感反而不明显,因为远视度数太高,患者无法使用调节来代偿。能被调节所代偿的那一部分远视,称为隐性远视,在未行睫状肌麻痹验光时难以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大,调节幅度或能力下降,被调节所代偿的陷性远视则逐渐暴露出来。
远视眼的视力可因远视程度的深浅及年龄的大小而有近、远视力正常或近视力差,远视力好,或者远近视力均差几种情况。远视眼易产生视疲劳、近距离工作或阅读时间不能持久,应验光检查,然后配适宜的凸球面透镜即可以解决。对于青少年远视眼又有内斜者一定要滴睫状肌散瞳验光配镜。凡是发现有斜视的儿童,应及早来医院检查,散瞳验光配戴适宜度数的眼镜,有利于视力提高,矫正部分斜视及防止弱视产生。
症状体症:1.视力:低度远视的青少年,远、近视力可以正常;中度远视者,有的远视力好,而近视力差,或远近视力均差;高度远视者,远、近视力均差,且老视现象出现较早; 2.眼疲劳:因远视者看远、看近均需用调节,故眼疲劳明显,阅读或近距离工作时间不能持久; 3.高度远视眼的眼球小,前房可较正常浅,视乳头较小,可呈假性视神经乳头炎表现; 4.斜视及弱视:过度的调节可引起过度的集合,故易致内隐斜或共转性内斜。屈光参差明显或远视度数高的还会出现弱视。
诊断依据:1.远、近视力可正常或减退,随年龄增长,视力下降加重,近视力尤为显著; 2.视力疲劳明显,阅读或近距离工作时间不能持久; 3.散瞳验光可明显诊断; 4.配戴凸球面透镜能提高视力。
治疗原则:1.学龄前儿童,小于+2.00D的轻度远视属生理性,可暂不配镜,但对有内斜的远视应及早给予散瞳验光,全部矫正,并每半年验光一次,及时调整眼镜度数; 2.青少年远视在出现视力减退、眼疲劳症状、隐斜或显斜视时应及早配戴眼镜矫正,也应每半年复诊验光,调整适当眼镜度数; 3.成年人轻度远视,无眼疲劳症状,远、近视力皆好者,可不配镜,如近距离工作困难或有疲劳者,则应及早配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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