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弱视的主要原因包括斜视、高度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单眼形觉剥夺(如白内障、角膜瘢痕等)。弱视的本质是双眼视觉发育紊乱,不仅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没有完善的立体视,甚至是立体视盲。今后将不能胜任驾驶、测绘等精细性工作。
1.怎样发现幼儿弱视?
利用定期检查。对于出生不久的婴儿可以采用角膜对光反射、红光反射、瞳孔检测等检查婴儿的总体健康状况。对于1-3岁的婴儿可以采用定性检查法(即判断双眼间的视力差别),例如习惯性注视实验法(注视实验)、遮盖法、捡豆法、10△三棱镜实验法、检影法及屈光眼底照相法等。定量检查法(判断双眼视力,多用于实验研究),例如采用视动性眼球震颤、选择性观看、视觉诱发电位等。2-4.5岁可以采用图形视力表,该年龄的儿童视力可能达不到1.0,但只要达到0.5且双眼视力均等就说明视力发育正常。5岁及5岁以后,基本就可以采用E字表和检影法进行详细的检查。但在此过程中注意,部分年龄小于6岁的儿童视力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在诊断弱视时应考虑到年龄因素。
2.怎样发现幼儿斜视?
可以通过角膜映光法、交替遮盖试验、遮盖与不遮盖试验进行斜视的判断,并可以利用马氏杆检查、眼球运动检查、AC/A法进行相关辅助检查。
3.幼儿斜弱视检查内容?
眼部常规检查后,主要进行检影、插片、眼位、眼底、注视性质五项检查。注意检查应在使用睫状肌麻痹后,一般10岁以下小孩首次配镜均需采用阿托品进行散瞳。通常散瞳前检查一次,散瞳3天后检查一次,散瞳3周后即基本恢复后再检查一次,以方便进行处方确认。 来源: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