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到了太多因为医生的原因而导致的弱视患儿的误诊误治以及过度医疗的情况,真是令人痛心疾首!于是我们要大声呼唤弱视患儿的规范化诊治——请大家一定不要将弱视“妖魔化”!
发现现在的医疗市场关于弱视的误诊误治竟然有那么多,每每看到宝宝和爸爸妈妈经历的痛苦,心中就会极其伤感同时自责,因此希望自己能够为弱视孩子的规范化诊治尽一份力。我们无力去规范弱视的诊疗市场,但是可以让我们自己接诊的小患者得到最正规的诊治!
以下是美国小儿眼科协会和我国小儿眼科及眼肌学组公布的国际上大家认同的关于弱视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于弱视宝宝的爸爸妈妈们解除一些疑惑——
1、近年来许多国家根据大量的临床研究为依据提出了与视力发育相关的弱视诊断及转诊标准。但是在我国许多地区弱视的临床诊治中年龄因素往往被忽略,仅将0.8甚至1.0作为绝对的诊断标准,同时未考虑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对凡是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者均诊断为弱视并给予治疗,出现了弱视诊断泛化、治疗过度的倾向。
2、我国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表明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两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两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
3、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治疗越早越规范,疗效越好。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精确的配镜和对优势眼的遮盖,如矫正屈光不正、早期去除形觉剥夺性因素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与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是治疗单眼弱视的最有效的方法。而国际上多国小儿眼科学家对于遮盖单眼时间的最新研究表明:每日遮盖4~6小时对于重度及中度的弱视患儿已经足够,无需全天遮盖,同时对于轻度弱视者,每日遮盖2小时即可。
4、美国小儿眼科疾病研究组 (The Pediatric Eye Disease Investigator Group,PEDIG)进行的一项多中心临床随机对照试验表明,对于中度弱视(屈光参差性、斜视性或二者并发者)患儿,单纯戴镜加遮盖治疗的效果与在此基础上增加近距离视觉训练的治疗效果并无显著性差异,因此所谓精细目力与所谓的弱视相关仪器训练是否必须,仍需长期、科学的论证,获得更多的临床证据。
5、弱视的诊断标准:具有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且视力低于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 0.5,4~5岁 0.6,7岁以上 0.8;或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
6、双眼高度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多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即可达到治疗目的,并不一定选择过度的视觉训练,尤其是对于近视性屈光不正的患儿,尽可能减少近距离用眼的强度和时间。
7、对于儿童的散光,散光的类型包括:顺规散光(如:-1.00DC×180°;+1.00DC×90°)、逆规散光(如: -1.00DC×90°;+1.00DC×180°)和斜向:散光轴向在45 °或135 °。儿童的顺规性散光完全有希望降低或治疗。 来源:好大夫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