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学界统计青光眼是眼病中占第二位的疾病,仅次于白内障,但是,其危害性又大于白内障。因为白内障发展到一定时期可经手术恢复视力,属可治之盲,而青光眼则会导致视神经萎缩以及视野缺损,且这种状况一旦发生则难以逆转,最终导致失明。
青光眼的发生和发展,除了眼球本身的结构因素、遗传因素、神经血管系统的影响以外,还有一些诱发因素,其中,有些药物是青光眼患者不能使用的,或在使用时必须注意的。这里列举一些例子作为警戒。
闭角型青光眼禁用散瞳药
生活实例:75岁的张大爷为查明视力下降的原因,到医院就诊,由于他瞳孔较小,于是,一名刚毕业的实习医生给他眼部滴用了1%阿托品滴眼液,并做了眼底检查。当天晚上,他感觉眼痛、头痛,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去医院检查后,被医生诊断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立即住院,控制眼压后,韦大爷接受了抗青光眼手术。
解析:阿托品散大瞳孔的作用较强,可维持两周左右,目前尚无其他药物可对抗其作用。但是,其在散大瞳孔的同时还可引起眼内一些结构的变化,促使眼压升高,导致青光眼发作。因此,在选用阿托品之前,医生大多会了解患者有无青光眼家族史及青光眼病史,检查眼部有无可能发生青光眼的结构因素,并测量眼压后再滴用。
建议:①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后马托品和托吡卡胺等散瞳药。②40岁以上成人散瞳检查时,应先测量眼压,排除青光眼后才可进行。③青少年首次使用托吡卡胺眼液前,应经眼科检查并定期观察,必要时应测量眼压。④不要将阿托品眼液和眼膏与其他眼药水摆放在一起,以免误用,更不可随意转送他人使用。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六一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