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内的压力(眼压)超越了眼球内部组织特别是视神经所能承受的限度(病理性高眼压),引起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时,叫做青光眼。为什么称之为青光眼?是因为在眼压突然升高或持续一个高水平后,眼睛的瞳孔区呈现出一种绿色反光,故而得此名。青光眼是常见致盲疾病,致盲人数占全体盲人的5.3%~21%。发病率约占全民的1%,40岁以上的发病率约为2.5%。
青光眼的确切病因至今还不完全了解。但是普遍认为青光眼发病是由两方面因素造成的。
1. 机械压迫因素:眼内压过高,压迫眼睛的崐最薄弱点----眼后部的视神经,使视神经发生病变。少数反应高敏的视神经在眼压较低时也产生损害。
2. 血液循环障碍:组织缺血、缺氧、血流淤滞,视乳头灌注压低,致视神经组织变性坏死,导致青光眼性视神经病变。
视神经损害表现为视力逐渐下降,最终失去视力。早期不影响中央视力(即向前看时能看见中央部分),而最先影响周边视野(眼睛向前固视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不易被病人所发现。
青光眼通常双眼发病,但是首先在一侧眼睛表现出来。急性发作时,症状很严重,如:视力急剧下降,眼部胀痛伴头痛,恶心呕吐等。常被误认为是“急性肠胃炎”,甚至被当作“颅内疾病”加以治疗。
根据1978年全国青光眼协作组议定的方法,临床上把青光眼分为四类:
1.原发性青光眼。此类青光眼的病因尚不明确。依据房角的宽窄又分为闭角型青光眼(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恶性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慢性单纯性青光眼、正常眼压性青光眼、房水分泌过多性青光眼)。
2.继发性青光眼。指由于眼部其它疾病所引起的青光眼。依据原发病的情况分为:继发于炎症(如虹膜睫状体炎继发青光眼),继发于外伤(如房角后退性青光眼),继发于眼底病(如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和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所引起的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继发于肿瘤(如眼内恶性黑色素瘤)或者继发于晶状体疾病(如晶体溶解性青光眼)等等。
3.先天性青光眼。指房角结构发育异常引起的青光眼。分为婴幼儿型青光眼、青少年型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伴有其他先天异常三类。
4.混合型青光眼。指的是一只眼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青光眼。 来源:好大夫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