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指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9(0.9适用于5岁和5岁以上者,低于5岁者应下调至:4岁0.8,3岁和3岁以下0.6)的视力状况,可分为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形成的弱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造成的弱视。弱视的最大危害是患儿不仅双眼或单眼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那么,弱视能治愈吗?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
上海和平眼科医院专家介绍:可能影响弱视治疗效果的因素有:家族史(弱视或/和斜视)、婴儿期疾病、弱视类型、原始视力、屈光情况、斜视类型及程度、初诊年龄及注视性质等。经临床验证弱视眼的原始视力(弱视越轻,疗效越高)、所以弱视能否治愈与上述诸多因素有关。
很多家长认为,弱视应等稍大些再治疗,那时孩子也懂事了,治疗起来也容易配合,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弱视的治疗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年龄越小,效果越好。这是因为儿童在视觉发育期视功能不稳定,既容易发生弱视也容易恢复正常。一些研究表明:2岁以内为关键期,6~8岁以前为敏感期,超过10岁后治疗效果极差,12岁后再治疗,几乎无望。而且弱视的治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持久战,学龄前儿童有更多的时间配合治疗,上学后某些治疗会因为学习受到影响,往往给治疗带来困难而影响疗效。
诊治弱视的重要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它直接影响弱视的治疗效果。视功能发育完毕后发现弱视,为时已晚了,早期发现弱视在临床上有十分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学龄前体检:一般的儿童尤其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3岁时经过简单的视力教认,绝大多数都会认视力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的墙上,在5米远让孩子识别。检查时一定要分别遮眼检查,不可双眼同时看,防止单眼弱视被漏检,反复认真检查几次,若一眼视力多次检查均低于0.8,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一般认为检查最好不晚于4岁。
及早发现异常苗头。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现,如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上述其他异常现象也要引起重视和注意,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