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治疗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巩固疗效和防止复发。在视觉没有成熟之前,每个治愈的弱视患者都有可能复发。
(1)重视随访与家庭巩固治疗:弱视在基本痊愈后,不能以为大功告成,万事大吉,一切治疗停止。基本痊愈后仍心须坚持家庭巩固治疗,逐渐减少次数,在2―3内慢慢停止,坚持随访,第一年内每月复诊一次,以后两年内应每三月复查一次。
(2)保持双眼视力平衡,在弱视眼视力上升到0.9以上,仍与健眼相差很大者,应当采用半遮盖疗法或交替压抑疗法,使弱视眼视力上升,与健眼视力保持平衡,防止弱视复发
(3)双眼视功能训练:当弱视眼视力达到0.6时,就可以进行双眼视功能训练,如手描实体镜、同时视训练及融合训练等。当立体视觉锐度≤60"者,一般不会出现弱视复发。
(4)眼位的矫正:对于配戴眼镜及综合治疗仍不能矫正眼位的弱视儿童,应当尽早进行斜视手术。术后再进行双眼视功能训练,防止弱视复发。
(5)要有稳固的中心就视:在弱视眼注视性质转入中心注视后,一般不会复发。视力虽然以达到0.9,仍为旁中心的弱视儿童,疗效不宜巩固,因为有时注视性质的改变比视力提高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要注意这方面的训练,以防止弱视复发。 来源:眼科时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