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眼部无器质性病变,远视力小于等于0.8且不能矫正者均称为弱视为。通俗地说,就是孩子的双眼外观并无明显异常,眼科检查常有屈光不正,散瞳验光,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务仍不能达到正常,这样的眼睛称为弱视。弱视根据矫正视力分为轻、中、重三个程度:轻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8-0.6;中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5-0.2;重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1或以下。弱视程度越重,治疗越困难,疗效越差。
弱视检测方法:
1、出生不久的婴儿:可通过角膜映光、红光反射、瞳孔检测、眼底检查(有时可以做)等方法,检测婴儿眼睛的总体健康状况。
2、婴儿至2周岁:可以检查视觉功能,还无法用视力表检查。可以交替遮盖双眼,注意患儿的反应。若无弱视,遮盖一眼,另一眼都能保持中心注视,并且头位基本不动。若一眼弱视,当健眼被遮盖时,会表现出反抗行为,如必出反抗声音,或移动头位等。也可观察眼位运动,通过移动一个有趣的注视目标(如钥匙圈),观测眼睛是否随目标移动。还可采用优先观看法、视觉电生理检查,评价视觉功能。
3、2岁~4、5岁:图形视力表可用于检测2、3岁孩子的视力。3岁时,大多数儿童能使用E字型视力表。检测时,应完全遮盖一眼。此后,应每个检测一次视力。该年龄期儿童的视力可能达不到1.0,但只要达到0.5并且双眼视力均等,说明视力发育正常。
4、4、5岁以后:可以使用字母型或“E”型视力表。该年龄段发现弱视的方法还有摄影验光(photorefraction),电脑化的摄影验光仪可在小瞳下检测,发现屈光不正、斜视、屈光参差、屈光介质混浊等。 来源:久久健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