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把眼睛看远处食物感觉到模糊判定为近视,近视患者去买眼镜前也要判定近视的严重程度,那么眼睛是否近视究竟要从哪几个方面判断,具体来说有什么样的判定方法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诊断依据
1.远视力下降,近视力正常。
2.凹球面透镜矫正,使视力增进。
3.高度近视眼底检查可明确诊断,如高度近视者常出现玻璃体液化、变性、混浊。
4.可伴有共转性外斜。
视力诊断
对数视力表
即凡近视力≥1.0、远视力<1.0者均属近视(使用的视力表不同,而有不同的记录方法,如为标准对数视力表,则低常远视力的记录应为<5.0)。年龄男性<0岁、女性<45岁者,近视力正常应为1.5,标难检查距离均为25cm。
屈光诊断
即于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呈现近视屈光(≥-0.25D)者。理论上的诊断标准应为:远视力<1.0、眼球轴长>24mm,调节麻痹下视网膜捡影为近视屈光(最低屈光度至少为≥-0.125D)者。但是,就21世纪初已有的条件与水平来说,如此准确与明确尚难以做到。
眼底诊断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近视,都应检查眼底,可初步估计近视的轻重及真假近视眼。一般有近视弧形斑,豹纹状眼底改变,可诊断为真性近视,其屈光度在-300度左右或更高。有的伴着黄斑变性和出血等,如果眼底正常,可能是轻度近视或假性近视。有经验的眼科医师,可根据眼底镜上的屈光度估计大概的屈光状态。
如果感觉到眼睛视力有下降的现象,就要及时地去检查并采取防治措施,及早诊治有利于视力的维持和恢复。 来源:寻医问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