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屈光的3种分类,实际上是不对称的分类法,临床或科研工作中当划分屈光状态时需要小心结论。如其将屈光状态分为远视、正视及近视3种,还不如按屈光度的绝对值进行分组。如远视(D)侧为~6.0、~5.0、~4.0、~3.0、~2.0、~1.O,近视(D)侧为(~O.5)、~1.O、~2.0、~3.O……,尽管有正、负两种含义,但实际上屈光数值是延续的,绝对值是由小到大(或由大到小)。
笔者曾根据不同课题需要,将正视眼的屈光度划定为两个范围:+0.5~OD(即>+O.5D为远视眼);或+0.75~0D(即>+O.75D为远视眼)。严格说来,凡≥一O。12D者均属近视眼。但通过长期实践体会到,为求更好说明问题,肯定不会将正视眼的屈光限定为零的一点,而按区段分组,其性质及表现方法均与身长、体重相似。如年龄,可分组为O~4、5~9、10……,亦可分为0~9、10~19,20……,如何选择,可据该项工作的需要人为决定。只是人眼屈光度还另有特点,故根据临床意义(从屈光发育来看,远视与近视的生理与病理意义是有区别的),在设定正视眼范围时,对近视性的屈光表现要求较严。
按照屈光学的概念(包括生理光学及视功能学),可将正视眼定义为以下内容:
1.静态屈光:
总屈光度(D) 58.64 轴长(mm) 24.O 后主焦点与视网膜关系 焦点在视网膜上 远点 r(距离) =∝ R(屈光力) =O
2.动态屈光:
晶状体增加的属光力 看远为零,看近为+ 近点(能看清楚的最近点) 因眼而异 调节力 a(远点距离) =∝—p A(调节程度) =p—R
3.调节与集合:
两者成比例对称改变,33cm处物体明视调节力为3.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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