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戴镜应每年验光检查1次。如屈光度降低,应更换镜片,以免由于远视矫正过度而成为人工近视。我们在多年的儿童斜视验光检查中发现,一般幼儿内斜视患者,经过戴矫正镜一年,再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验光,屈光度没有减少,有些反而增加0.25D~0.50D,这说明儿童远视者由于调节力丰富,未戴矫正眼镜前,为了获得较好的视力过度调节,致使睫状肌痉挛,尽管连续用阿托品7天,睫状肌的调节力完全消失,通过戴镜矫正 合理使用调节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使睫状肌的紧张力松弛下来。学龄儿童和少年如有明显的视力疲劳症状,如慢性结膜充血、眼胀痛、头痛、眼发痒、眼睑痉挛、揉眼、厌倦学习或视力下降者,即使远视度数在3.00D以内,也应给予矫正,视力正常者,可在阅读时戴用。 成年人一般远视低于2.00D者视力正常,如无症状,可以不矫正。如远视力正常,阅读或做其他近工作时有症状,应给予矫正;平时不戴镜,只在阅读、做近工作时戴用;如视远也有症状,则需经常戴镜;原则上以达到最佳视力的最高屈光度给予。对隐性远视部分不必矫正,对神经衰弱、体质差、调节力弱或年龄在35岁左右者,为阅读可酌情将隐性远视也矫正1/4~1/2。 远视度数较高者,除儿童和少年因耐受力与适应性强,可作一次性矫正外,其他病人(未戴过低度数眼镜者),一次矫正时由于初戴镜,对物像的放大、球面像差所致的像畸变和色散而引起的不适是难以接受的,应分次给予,初次以其能忍受的高度镜片进行矫正,待其适应后再加深。 总的原则是:小儿轻度远视或成人轻度远视而无视力障碍者,不必配镜。一般只矫正其显性远视,年龄大调节力弱者,一部分隐性远视或总和远视需矫正,宜用最高度数达到最好视力的镜片,以防矫正不足。超过3.00D,远视力不佳或视远视近均有症状者,宜经常戴镜;近视力佳,或视近有症状者,只需阅读时戴;满45岁者宜经常戴,视远需完全矫正,视近要加老视度数,以戴双焦点镜为方便,否则要配视远视近两副镜。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