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轻、中度的近视、远视及散光,且符合下述条件: 1.年龄≥20岁(特殊情况适当放宽至≥18岁。 2.屈光状态稳定2年或以上(每年变化<0.50D)。 3.角膜手术后的屈光不正在全部角膜缝线拆除且屈光状态稳定后。 4.RK术后近视欠矫者在PK术2年后。 5.矫正视力有一定提高。
[禁忌证]
1.圆锥角膜。 2.中、重度干眼症。 3.其他严重的内、外眼病及眼附属疾病。 [术前准备] 1.术前常规检查:视力、矫正视力、散瞳后检影验光及电脑验光、角膜地形图、超声角膜厚度、眼压、裂隙灯显微镜检查。 2.向患者说明手术的简单原理、手术过程、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病人或其亲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3.术前1~3天局部点抗生素眼药水,术前1小时点1%匹罗卡品眼药水2次。 4.术前按角膜手术常规滴眼、消毒。 5.将患者的手术数据输入准分子激光治疗仪计算机系统,并进行认真核对。
[麻醉]
角膜表面浸润麻醉。
[手术步骤]
1.去除角膜上皮 病人平卧手术床,术眼注视与治疗激光束同轴的因视光点,选比切削最大直径略大的印模在角膜上打印。 用角膜上皮刮刀或上皮刷机械性刮除角膜上皮。 2.角膜前表面切削,激光治疗焦点聚集于角膜表面,对准瞳孔中央,启动计算机治疗程序,此时计算机将按事先输入的数据控制准分子激光对角膜的切削。
[术后处理]
1.术毕点非激素类抗炎眼药水和抗生素眼膏,包双眼,每日换药至上皮修复后开放点眼,常规点用1%氟甲松龙(FML)每日4次,以后每日递减一次,共用4个月。或戴抛弃式角膜接触镜至上皮愈合后开放点眼。据复诊时眼压变化等决定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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