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配镜目的谈起,配镜的目的是通过矫正和训练,维持和恢复人眼生物体的双眼视机能。因此验光的主要目的是提供配镜处方,让处方接受者看得清晰,看得舒适,看得持久,同时又不会对视力或眼睛造成任何损伤。虽然有很多仪器可以测定出眼睛瞬间精确的数值,但该数据不一定是患者的最合适的处方。这是由于患者日常的习惯、目前眼睛的状态、对视力的需求、个体感觉,差异很大,故配镜处方也不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验光理念
验光属于边缘科学,属于高级智慧的产物,具有丰富的内涵,属于验光师与患者沟通后达到共识的结果;是逐步验证验光师推论的结果;是验光师从众多处方中筛选适合患者一定时期的厨房过程;也是患者解决视光方面的烦恼和满足心理需求的过程。其精髓是均衡(协调或中和)。实际上是验光师由不了解向了解中进行,又在了解后,在协调中转化,达到一种新的协调。从某种意义上讲,验光是在逐步协调变化过程中掌握协调的艺术。它入门容易,达到满意很难,尤其有时难以控制判定开具处方。它原则明确,但你无法找到捷径,检查试验方法的多种复杂性,患者反应出现问题的复杂,不允许你对任何细节放过,你可以检查多种项目,但结果也可能都是误导,它很难理解,却有乐趣。
一个高级验光人员必须了解“灵活”的真正含义,才能了解全身与眼部,眼部自身现实状态,设定检查项目,在矫正视力与舒适性,边际矫正与现实实用,主要用途与持久性的协调中,综合斟酌开具处方。
二、验光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虽然我们没有完全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但许多验光师通过实践积累了很多经验,可以供大家参考使用。
(一)、从使用镜片角度来讲:
球镜片的使用原则为:单眼最高矫正视力的最低的负度数(或单眼最高矫正视力的最高的正度数)。
散光片的使用原则为:散光轴向一定要准,散光度数禁忌过矫。
(三)、从屈光不正分类来讲:
(1)远视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由于远视眼与调节密切关联,一些患有远视的青少年其远视可为调节作用所代偿,视力仍可正常,也可以不出现任何症状,所以并不是所有远视者都要戴镜。应根据年龄、远近视力情况、远视程度、视疲劳症状及眼位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定。高度远视如戴镜不适应,初配时可稍减低远视度,但为防止调节性内斜视和弱视发生,应于短期内逐增镜度至充分矫正。
(2)近视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在决定近视眼配镜处方时,要特别注意学龄儿童、青少年或从事近距离作业者,由于持久视近,睫状肌持续收缩致使调节紧张或调节痉挛,出现远视力下降,而形成的近视现象,即首先必须排除假性近视。如假性近视者根本不考虑配戴近视眼镜,而应采取其他治疗方法,加强视觉卫生指导,多可恢复正常。如远视力下降明显的轻、中度近视,戴镜不仅可以提高视力,而且可以使不协调的调节和集合关系趋于平衡,减少视疲劳,应予矫正。其眼镜处方原则是:远视力达1.0时的最低凹透镜度。切忌过矫。因过多的光度只会使晶状体产生调节,而不会提高远视力,反而引起眼睛疲劳。(对从未戴过眼镜的高度近视,配镜后虽视力可提高,但由于视网膜像的缩小,且镜片的厚边缘有较大三棱镜作用及像差产生,以致初戴镜时,常感所视物体大小、形状均发生改变而难以忍受;同时又因长期不用或很少用调节,睫状肌常处于萎缩状态,而戴镜后视近要运用调节,往往产生视疲劳症状,也觉极度不适,所以这类患者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酌情减去1/3度,使其能更适宜于近距离工作。
总之,在对近视眼开具处方时要依其年龄、职业、远近视力情况、近视程度的高低周密考虑。
(3)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散光眼如影响视力或出现症状,即使散光度数不高,也应立即矫正。所配眼镜应不分远近工作,尽量经常戴用。单纯散光眼可用圆柱透镜片矫正,复性散光眼则应用球面圆柱透镜矫正。矫正散光在原则上是以获得正常视力足度、准轴为主要标准。禁忌过矫,但还必须根据年龄、散光度、轴位及主觉情况综合决定。
散光度调整:在原则上全部矫正,但有些患者,既往从未有戴镜习惯,配镜后视力虽有提高,但戴镜后所产生的影像变形常使其难以接受。可先予低度矫正,以其能适应为准,而全部的矫正只能以后视情况而定。也可采用等效球镜度法,并以减去的散光度数的半数作为球镜度加在原球镜值上,减少了高度散光所产生的像扭曲现象。散光轴向调整在获得同样清晰视力的情况下,矫正镜片宜尽量采用接近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为散光轴位,以减轻戴镜后的不适感。
(4)、屈光参差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理论上认为,两眼屈光度每相差0.25D,两眼视网膜影像差0.5%。若两眼视网膜物像大小相差超过5%就无法融像。所以根据理论计算。两眼屈光参差配镜度相差不能超过2.00D。但临床实践证明,有的病例两眼融像力很强,即使两眼配镜度数相差4.00-5.00D仍能适应,不产生任何症状。且可以得到较好的立体视。可见对眼镜矫正的适应能力有很大个体差异,尤与年龄有关。儿童屈光参差尽早发现,尽早全部矫正。尤其注意矫正远视性参差,是防治弱视的关键。
(三)、从患者年龄来讲:
1、成人问题的处理,立于现实:
已配戴某处方比较久的成人,并且习以为常,这时候我们如果发现正确的处方与原处方相差比较大时,处理的原则是:尽量保守,在原处方的基础上,变化尽量小,对年纪越大的,越要保守。
①如果原来的眼镜处方可以继续用,不改变原处方
如果患者对旧处方很满意,我们若要改变旧处方时需要花比较多的时间进行核实,确证新处方更好,不然造患者“不满意”的几率会比较高。因此,如果改处方后引起患者的不满,原则可以让患者继续适应原处方。如果原来的眼镜处方不能用,要给予合适的验配。对患者的处理要慎重、正确、适当、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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