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诊的婴幼儿中,有的患先天性(或外伤)白内障而作晶体摘出术;有的患内斜视;有的是由于屈光不正而引起的眼球震颤……。常常这些婴幼儿不作验光检查。但我院开展了对婴幼儿进行验光和配镜或手术矫正眼屈光不正工作。 作者对6个月~2岁的婴幼儿约100例进行了验光和配镜都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
(1)检查步骤
①对于婴儿验光通常要应用睫状肌麻痹剂进行验光。 ②视婴幼儿的合作程度,分别施以药物镇静让其静睡或不予药物镇静进行检查。检查方法:
a.全部采用点状视网膜检影镜进行检影。
b.对施以镇静药物的患儿进行近距离检影(最宜在33~60 cm这个距离进行),由家属或医务人员配合,将患儿眼睑撑开暴露瞳孔区,并手持镜片放于眼前12~15 mm处进行检影,确定眼屈光状态及其屈光度。
c.对比较合作的患儿,可进行常规检影验光。
(2)处理原则
①对白内障术后患儿,其配镜处方,原则上给以足度或稍过矫些,主要考虑到婴幼儿此段时间是以近距离视物为主。
②对调节性内斜视患儿其配镜处方原则上给予足度或稍过矫,并定期检查斜视度及视力的变化,调节眼镜度数。
③对于近视超过一4.OO D以上者,应予配镜。 ④对无内斜视婴幼儿,屈光度在+4.OO D以下,可以适当给予1/3~1/2的屈光度的眼镜;如散光在十1.50 D以上,则应给1/2~1/3屈光度矫正,但可切记不可足度数或过矫度数配镜。
在婴幼儿时期进行验光配镜是有临床意义的。早期验光配镜对于帮助这些婴幼儿视觉功能正常发育有一定作用。以上各项验光配镜后,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麻痹剂验光,随时注意眼屈光和视力变化。
来源:实用眼镜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