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视眼患者如果度数小,视力正常,健康情况好,无调节疲劳;也无限外肌肌力平衡失常,不需处理。若出现以上任何一种症状,应配镜。
2)7、8岁以下的儿童有轻度远视,视力好,这是生理现象,一般可不需要配镜。但如果儿童远视程度较高,动力减退。应以阿托品散瞳验光,所得度数再减去1/3调节如有内斜视,则应足矫。
3)6至16岁左右患有轻度远视的少年儿童,只要有视力疲劳的症状也必须戴远视镜片,一般说超过3个屈光度的远视患者,要经常戴矫正眼镜,低于 3个屈光度者,可在阅读书时戴用,但也要根据视力及视疲劳症状灵活掌握。
青少年儿童患远视眼在验光时应该用阿托品充分麻痹睫状肌后进行,青少年所戴眼镜的实际度数,应减去验得的度数的 1/4,少年儿童配戴充分矫正的远视镜片后,由于睫状肌一时不能放松,可使视力模糊,有头晕眼花症状可每日滴阿托品一次,满1-2星期使睫状肌能逐渐松解而达到适应。由于6、7岁以上的儿童;远视有减轻的趋势因此最好能每年驻一次光,逐渐减低远视的度数,否则容易诱发辐接功能不足以及外斜。
4)成年及老年远视:对成年远视患者进行矫正时,必须参照视力及症状会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成年人远视患者。如其远视程度较轻,视力正常又无视力疲劳症状,可不必戴镜,但随着年龄的增加,对远视眼镜的需要就越来越大。 来源:中国视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