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保健 家长应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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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ophol.com 2009-3-1 22:08:22 中华眼科在线 |
人的视功能是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发育成熟的,刚出生的婴儿只有光感,1岁时视力只有0.2,4岁时才达到0.8,5—6岁即可达到1.0以上。 由于儿童年幼,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感觉,部分眼病又无特殊症状,因此,家长要细心观察,最好带孩子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更加重要。 孩子看东西时如果出现一眼眯缝、挨得很近、怕光,或者歪头、偏脸等异常现象,家长就有必要带孩子就诊,以便及早发现弱视、斜视、屈光不正等眼病。如有眼病家族史,1周岁前就要接受眼科医生检查。对3—6岁的孩子,无论孩子视力好坏,均有必要到医院眼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条件者,应定期检查视力,每3—6个月一次。 8—16岁时是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的高峰期。因此,家长要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不要长时间近距离看东西,不能在光线过强过暗或运动状态下看书,坚持眼保健操等。近视发生年龄越早,预后越差,矫正的最好办法是配戴眼镜,家长切不可轻信某些仪器和药物。有些家长认为“近视最好不戴镜,越戴就越深”,这是不科学的,戴镜与不戴镜孩子的近视度数均会上升,尤其是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孩子,度数还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是近视本身的发展规律,与戴镜无关。 验光配镜要到正规医院。街头常有宣称“科学配镜,立等可取”的配镜店,大都忽略了散瞳验光这个步骤,而这恰恰是儿童青少年配镜前必不可少的检测手段,因为孩子年龄越小,晶体的弹性越强,调节力就越大,对于屈光不正的孩子,如果不散瞳验光,会隐藏一部分调节,从而影响验光的准确性。
来源:39健康网 |
(责编:xhh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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