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所说的配装眼镜是指由眼镜架与眼镜片组装而成的,用于矫正屈光不正或老花眼、防御紫外线等有害光线、保护视力健康、增进视力并兼有美容装饰作用的保健性产品。配装眼镜按其加工性质又可分为验光处方定配镜和批量生产装成的眼镜即老视镜。
在国家标准GB13511-1999《配装眼镜》和GB10810-1996《眼镜镜片》中对配装眼镜规定了许多项质量技术指标,其中最重要的5项技术指标是:顶焦度(屈光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柱镜轴位(散光轴位)偏差。该5项技术指标中,顶焦度偏差检测是配装眼镜加工的第一环节,而后4项指标则都是在加工完成后才能进行检测的。因此配装眼镜的质量除了镜片质量,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定配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顶焦度(屈光度)偏差
1.球镜顶焦度偏差:顶焦度(在眼镜镜片标准中特指后顶焦度)是镜片后顶点(佩戴时靠近眼球的一面)至焦点截距的倒数,其单位为屈光度,量纲为m-1(符号为D)。眼镜镜片国家标准中对顶焦度制定了允差,其中顶焦度范围为0D至±20D,分成5个区域。球-柱联合镜片的球镜度和柱镜度是分开制定允差的。一般,球面顶焦度绝对值≤9.00D( 不包括平光),其允差为±0.12D。平光片(常见的有太阳镜、防风镜等)的允差为±0.08D(注:-9.00D为俗称的900°近视,+2.00D为俗称的200°老花或200°远视)。
2.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即俗称的散光镜。一般而言,球镜顶焦度绝对值≤6.00D,柱镜顶焦度绝对值≤4.00D的,其柱镜顶焦度允差为±0.12D。
定配镜时应特别注意,根据处方或验光单上球镜或柱镜顶焦度(即度数)值,选择满足标准规定允差要求的镜片(可在焦度计上先检测一下镜片顶焦度值)再进行加工,这样才能保证顶焦度偏差在允差范围内。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是指两镜片光学中心之间的距离与人眼的瞳距不符而出现的偏差。
对一副眼镜而言,两个镜片都有光学中心,左右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原则上应和人眼的瞳距一致。度数越大允差越小,如625°以上,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人眼的瞳距偏差仅允许2mm。标准规定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允差为2.0mm至9.0mm。
定配镜时应特别注意,应首先用焦度计对镜片光学中心打点并确定轴位线,在定中心仪上确定好镜片内移后的中心位置再磨边。注意磨边过程中不要出现中心位移。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镜片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称为光学中心高度。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是指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的差值。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表现为两镜片光学中心的高度不一致,其中一个偏上,另一个偏下。
由于人的眼球在上、下方向没有调节力,因此这项指标不合格,对人眼的伤害较大,所以在定配镜时应特别注意,根据处方垂直方向上的顶焦度值,将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严格控制在0.5mm至3.0mm。同时还应控制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连线上下3mm的范围内。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是指镜片光学中心在水平方向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表现为两镜片光学中心不对称,即一个靠镜框水平方向里侧(靠近鼻架)、一个靠镜框水平方向外侧(远离鼻架)。尽管人的眼球在水平方向具有调节力,定配镜时仍需对这项指标进行控制,主要控制当一副眼镜存在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时,即便是在标准的允差范围内,也不应将偏差集中在单边,否则可能造成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在标准的允差范围内,但对每个眼镜而言其眼瞳仍不能和镜片的光学中心保持一致。标准规定光学中心水平互差的允差为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允差的一半,达不到要求则会出现视物发斜现象。
柱镜轴位(散光轴位)偏差
柱镜轴位(散光轴位)偏差是指配装眼镜镜片的柱镜轴与人眼的散光轴不一致的程度。
定配有柱镜的镜片就涉及柱镜轴的方向,如处方中标明轴位180°或75°等。标准中主要是根据柱镜值的大小确定允差,度数越大允差越小,散光大于150°,其轴位允差为±2°。根据处方柱镜顶焦度值,柱镜轴位方向允差分别为±7°、±5°、±3°、±2°。
眼镜的散光轴位误差表现为镜片安装的轴位与人眼的视轴不符。误差大时,会出现双像,视物高低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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