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眼日”,主题是“防治屈光不正及低视力,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眼保健水平”。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调查,目前我国学生近视发生率接近60%,居世界第二位,人数居世界之首。而屈光不正是引起视力损害最常见的原因,普及爱眼护眼常识迫在眉睫。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省儿童医院眼科主任蒋红霞。
眼病治疗:6岁前是关键
说起儿童眼保健,作为一名有着20年眼病防治经验的主任医师,蒋红霞自然有很多忠告,她深有感触地谈起了几天前的一次门诊。那天她接诊了两位症状一模一样的患者,小姑娘12岁,小男孩5岁,都因中度远视导致单眼视力下降,两眼视力分别为0.2和1.2,但预后却大不一样。小姑娘因错过了6岁前治疗的最佳时机,已没有治愈的希望,将终身没有立体视。而5岁的小男孩则幸运得多,正处于治疗的最佳时期,完全可以治愈。可以说缺乏常识害了这位小姑娘。
蒋主任不无忧虑的说:“目前,患有眼病的儿童已不是少数。据我们去年普查长沙及湘潭地区的2500名儿童,发现视力低常者高达30%。如果不是普查,不知有多少小孩会象那位小姑娘一样,留下终身遗憾。”
蒋主任进一步解释说,人的视功能是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发育成熟的,刚出生的婴儿只有光感,1岁时视力只有0.2,4岁时才达到0.8,5—6岁即可达到1.0以上。所谓“视力低常”,是指不能达到同龄儿童正常视力或学龄期儿童(6岁后)视力低于1.0者。引起儿童视力低常的原因有很多,如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散光)、斜视、弱视、先天性眼病等。由于6岁以前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些眼病不但会导致视力低下,更重要的是会妨碍儿童双眼单视功能的建立,造成眼睛的终生残疾。
蒋主任指出,6岁以前是眼病的多发期,但由于此时眼睛的可塑性非常强,因此也是治疗的关键时期,而且治疗越早,疗效越好。例如,弱视一定要在6岁之前治疗,3—5岁为最佳时期,6岁后效果就差了,12岁后基本无效。中高度远视易引起弱视,尤其是单眼患者,因此应在6岁之前戴镜矫正。一般远视度数会随着年龄增大而降低,只要坚持戴镜并定期去医院更换眼镜,同时配合训练,远视患者痊愈一般是没问题的。除远视外,高度近视、斜视、散光等均可以导致弱视,因此,及早治疗相当重要。斜视常常合并弱视,对视功能影响更大,治疗原则是先治弱视,一旦弱视治愈应尽早手术,一些特殊先天性斜视的手术年龄可在1—2岁之内,如果成年后再做手术,手术后双眼外表看起来正常,却永远也无法再获得正常的双眼视觉,即立体视觉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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