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验光配镜是儿童视光的主要工作之一。与成人验光配镜相比,儿童的验光配镜既有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它是小儿眼科学、儿童视光学和眼镜学的交叉区域,专业技术性要求更高。它要求操作者既要有眼科知识,又要有小儿眼科及儿童视光学的基础,还要是验光配镜的专家。处理儿童屈光问题,既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
眼镜本身就是光学“药物”,对于有斜视弱视的儿童来说更是如此。它必须满足诸多要求:矫正屈光不正、恢复正常眼位(治疗斜视)、治疗弱视、配戴舒适持久、承担特殊功能(光学压抑)等等。所以,儿童眼镜的验配非专业人士不能胜任。
单就儿童验光配镜来说,检查静态屈光(睫状肌麻痹验光,俗称散瞳验光)是基本要求,不能图省事图方便而违背原则,特别是初次验光配镜的儿童、斜视儿童和远视的儿童。国家卫生部门已经出台了标准,要求12岁以下儿童均要散瞳验光。接诊医生可以根据患儿的实际情况,选择是用阿托品眼膏散瞳还是用复方托品卡胺(快速)散瞳。原则上,内斜视、远视、弱视、学龄前儿童必须用阿托品散瞳,其它情况可以考虑用快速散瞳。
在散瞳验光、掌握了儿童的真实屈光度以后,医生可以综合各方信息,决定是立即处方配镜,还是等瞳孔恢复正常、复验(阿托品散瞳需等待3周复验,快速散瞳在次日复验)后再配镜。兰州普瑞眼科医院医学验光配镜中心陈宏瑞医生指出,对于有内斜视、弱视的儿童,为了尽快给患儿戴镜治疗,并有利于患儿适应戴镜,最好在散瞳验光后立即处方,尽快戴镜治疗,而不必等待瞳孔恢复。对于假性近视散瞳后近视度数往往低于瞳孔缩小后的度数,配镜时不应以小瞳孔度数为准,应以散瞳度数为参考标准,甚至可以在散瞳下试戴后即配镜,方能避免把假性近视成分配入。
儿童眼镜与成人眼镜在功能上就有所区别。儿童眼镜偏重治疗眼病,成人眼镜偏重增进视力。所以,有些儿童在配戴后的视力甚至不如戴镜前,这不仅让许多家长不能理解,甚至让许多专门从事验光配镜的专业人士也不能理解。这常常在家长与医生之间产生小小的误解。对于儿童近视眼来说,配镜确为增进视力、消除疲劳、协调眼睛内外肌肉,并能预防近视加深。对于儿童远视、屈光参差、斜视、弱视等,配镜有时更是为了治疗眼病,是以后视力增进的前提条件。
儿童眼镜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镜片度数需要随着眼睛度数的变化而变化。因为儿童还处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和青春期的儿童。学龄前正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远视度数逐步降低,眼球发育接近成人。青春期是眼球发育的第二个高峰,近视眼多数是在这一阶段出现并逐步加深,在青春期结束时停止。所以,大部分儿童需要每年验光一次,部分低龄儿童甚至要半年验光一次,每3个月查视力一次,根据眼睛度数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换眼镜或镜片,绝对不能像成年人一样,一副眼镜戴几年。
由于儿童近视呈不断发展的特点,有关控制近视发展的研究一直是业内研究热点,虽然目前仍无有效治愈办法,但两种角膜接触镜——角膜塑形镜和RGP仍不失为减缓甚至控制儿童近视发展的较为有效办法,这一点已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同。随着镜片材料、设计、加工工艺、验配操作、镜片护理技术发展的逐渐成熟、科学,其佩戴安全性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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