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眼近视:为了防止近视度进一步发展,屈光参差进一步扩大,减少视疲劳,双眼完全矫正后等值下加。若低度眼不足1.5度,可以不等值下加。
二、双眼远视:完全矫正后等值下加。如果一只眼视力很差,只要有光感,也要正常下加,防止产生视疲劳及症状。
三、一眼正视一眼近视:完全矫正后不等值下加。如读书写字时,近视眼可以下加2.50度,正视眼下加1.00度可以预防近视度发展和屈光参差扩大。
四、一眼正视一眼远视:完全矫正后不等值下加。(远视眼只要有光感就应正常下加)正视眼下加1.50度,减少视疲劳,远视眼不必下加,预防屈光参差扩大。
五、一眼近视一眼远视:完全矫正后不等值下加。(远视眼只要有光感就应正常下加)近视眼下加2.50度,远视眼少量下加,防止近视度发展,屈光参差扩大。
六、双眼散光:双眼近视性散光,双眼远视性散光和双眼混合散光,在完全矫正后等值下加。一眼近视性散光、一眼远视性散光,在完全矫正后不等值下加。
七、其余情况:在完全矫正后不等值下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