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视力健康的标准是清晰、持久、舒适,而清晰是视力健康的基本要求。对于视力低常的孩子,原则上要求实施阿托品规范散瞳验光,是否配镜取决于孩子眼睛对眼镜的依赖程度,依赖程度越高,戴镜的要求越高,否则可间断戴镜甚或无需戴镜。
依赖程度最直观的表现为裸眼视力与矫正视力之间的差异大小。一般而言,二者差异越大,眼睛对眼镜的依赖程度越高,通常裸眼视力低于矫正视力2行以上(含)是配戴眼镜的起点。
依赖程度的另一表现为戴镜和裸眼视物时的主观感觉(即舒适度)差异。如果戴镜后,在视力得以改善的同时感觉能明显改善裸眼视物时的不舒适感,则表明戴镜是有意义和必要的。
当然,上述表现从根本上取决于眼睛的屈光结构(度数)和眼睛自身的功能状态(包括调节能力等)两个方面,前者经规范的验光即可获得,后者则需要通过专业的视功能检查才能做出准确评估。
对于眼睛结构异常导致的眼镜依赖者,必须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否则会影响视物清晰度,对于发育期的孩子,还有导致近视程度加深的风险。
而对于由于视功能异常因素导致的眼镜依赖者,则可以针对性地实施视功能训练,藉此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戴镜的适应性和舒适度,还可以控制由于视功能异常因素导致的近视程度的加深,部分由于视功能异常因素导致的低度眼镜依赖者,甚至可以间断或者长期摘掉眼镜。 |